[問題] 核四之後
對於核四有點問題,可以懇請鄉民(或保二)幫我解答嗎﹖
●[新聞] 搶救用電缺口 三管齊下
目前核一廠已經在2010年向原能會申請延役,但一直被擱置,預期將在2018、2019年陸續
除役,核二廠一號機預定2021年除役,二號機在2023年除役,目前都尚未提出延役申請。
核三廠則陸續在2024年至2025年間除役。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642609.shtml
●核四計畫後是否還有核五計畫?http://goo.gl/0pphU3
一、目前僅有核一、二、三、四等四處合格廠址:
核能電廠廠址選擇條件十分嚴格,必須經過深入之調查研究,確證能符合各項核能安全法
規之要求,方可列為合格之核能電廠廠址。過去多年以來,台電公司曾在全省各地詳細勘
查研究可能之核電廠廠址,勘查範圍涵蓋本島及離島共計六十三處地點,研究結果顯示,
以目前核能電廠選擇條件,全省合格之核能廠址僅有核一、二、三、四等四處廠址,無法
再找到第五處核能廠址。
二、已有四處廠址已敷未來核能電源開發需要:
上述四處合格核能廠址共可裝置約二十部核能機組(含已有六部機),故未來長期核能電
源開發,『尚可利用此四處廠址增設核能機組,不會闢設第五核能廠址』 三、核四廠址預
定地係依法徵收,如果不建核能電廠,按規定應將土地退還地主。縱使特准改建火力電廠
,仍須闢建燃料港囗,對觀光及地區環境影響甚人。
我的問題:
核電廠的一般壽命好像是40年(?)左右,
假設核四近年啟動了,40年之後,核四也該除役了吧﹗
政府很堅持需要核電,但是除了核四之外,政府也沒有計畫要增加機組(還是有?)
既然核五場已經不可能興建,那40年後到底要怎麼辦﹖40年之後不是也會缺電嗎?
政府真的有心要發展核電嗎?
謝謝保二的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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