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警察違法除了可以走法律程序之外...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小龜)時間12年前 (2014/05/03 09:27), 編輯推噓4(4011)
留言15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他們也應該是公務員吧?? 收集證據彈劾她們可行嗎?? 就算法律走完不知道是猴年馬月 可以先讓他們去職或是停職接受調查嗎? 感覺應該會有更多管道才是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231.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080420.A.F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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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必須把現在掌權的人全部鬥下台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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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9:31, , 2F
如果能把這些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全丟去當平民同時剝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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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應該挺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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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9:39, , 4F
打國民黨分黨產,打財團分土地,這些不義之財 還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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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可見 從以前警察就不喜歡被記編號.看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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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是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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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講要執行公權力 應該是要主動出示證件 不然誰知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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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9:48, , 8F
監察院也是國民黨開的,而且吃案比法院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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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禍首是上面的人...帳去算基層,有失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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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0:49, , 10F
我覺得可以擇日申請遊行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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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0:50, , 11F
基層的帳不能不算 美國也是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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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13, , 12F
道德良知是最高準則乃是世界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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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14, , 13F
你要說小弟打人你要告老大不告小弟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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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51, , 14F
告基層,讓基層發現上層護不住或不願意護,或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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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52, , 15F
增進警察組工會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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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P4Naz2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