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人權] 兩條救不回的冤魂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比格史塔)時間10年前 (2014/04/30 14:45), 10年前編輯推噓19(1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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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接不到的電話,兩封寄不出的信,兩條救不回的冤魂】 ◎廢死聯盟/苗博雅 ※原文連結:http://goo.gl/mnWXUI 我本來打算,昨晚下班時,順路去寄信。沒想到,兩條冤魂就這樣成為不義政權的生人獻 祭,成為古羅馬競技場的血腥娛樂。 在所有的死囚中,杜氏兄弟寫信給我的頻率算是頗高。他們的死刑判決2012年才定讞,我 們2013年5月才開始通信。第一封來信,他們就說「本案件於91年7月8日曾由台南地方法 院做出無罪判決,實屬冤枉……」。他們積極喊冤,每次來信總是熱切地詢問,是否有平 反的機會。 但死刑冤案救援之路是那麼地漫長,江國慶案超過10年才平反;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 案超過20年才平反;邱和順案超過23年仍然含冤莫白。當杜氏兄弟問我進度如何,我都感 到汗顏。 在台灣,死刑冤案救援非常困難,而杜氏兄弟案,更是難上加難。因為案發地點在國外, 更荒謬的是,一個判決死刑的案件,所有的證物也都在國外。中國從未將所謂指向杜氏兄 弟的證物交給台灣,法院所掌握的,僅是幾張「證物的照片」。要找出所謂的新證據、不 在場證明,簡直難如登天。 但這個案件不能不救。 杜氏父子只是去了一趟中國,回台幾天後,警察突然上門逮人,他們被指控在中國犯下五 命強盜殺人案。檢察官起訴所用的主要證據全是中國公安局做的筆錄、不認識的證人、沒 見過的證物、無從檢驗的鑑定書。強盜殺人一審判決無罪,從無罪到死刑,不可能坐視不 理。 杜氏兄弟懷疑被公安或他人陷害,想傳喚證人來對質,抱歉,法院說,找不到這個人;他 們想傳喚製作鑑定報告的中國公安局人員來詰問,抱歉,法院只能找一個沒有實際參與鑑 定的台灣專家出庭;他們想將證物重新鑑定,抱歉,證物不在台灣。最後,最高法院拿出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把所有來自中國、無法檢驗的證言、證物採為證據,杜氏兄弟死刑判 決確定(父親早已因病於獄中病逝)。 好不容易,我們在反黑箱服貿運動找到一個突破口,讓大眾注意到兩岸黑箱司法互助協議 的問題,讓杜氏兄弟平反之路露出微光。我們取得案件的卷宗,冤獄平反協會也正在研究 ,本案是否有提出再審、非常上訴、釋憲的可能性。 但,我們追不上馬政府殺人的速度。 杜氏兄弟是近兩年執行死刑的熱門人選,因為法院確定判決認為,他們身上揹了五條人命 。上星期傳出法務部將執行死刑的風聲,媒體又點名了杜氏兄弟。 這兩封信裡,我說,我們在反黑箱服貿運動宣講此案,也寫了文章,很多民眾都覺得法院 的判決很誇張;賴中強律師和成大李佳玟教授都寫了文章聲援,佳玟教授近期內也會在法 學雜誌上刊登文章;有立委關心兩岸黑箱司法互助的議題,正在安排開公聽會;我們將在 五月下旬舉辦座談會,找學者來談判決的問題。他們的律師也已經正式以書面向羅瑩雪部 長陳情,指出案件疑點,希望部長槍下留人。 我將信中提到的文章都印了一份,要寄給兩兄弟參考。 上次他們來信,提到4月30日要打電話到廢死。那是死囚在母親節的電話懇親機會。我猜 ,他們想用難得的懇親電話,討論如何平反,而我也打算在電話裡跟他們聊聊我們已經做 的、預備安排的行動。 但是我的信已經寄不出去,今天行事曆上「杜氏兄弟來電」也變成無盡的遺憾與諷刺。 為了預防冤錯、慎重執行,美國死刑判決從確定到執行,待死期間平均長達近15年,而在 執行前,會提早半年至兩年公告周知,讓律師及社運團體有機會對有疑案件展開救援。但 杜氏兄弟,只有不到2年的時光。在這兩年內,日日夜夜徘迴在鬼門關,擔驚受怕,隨時 可能成為槍下冤魂,而昨夜,這個社會正式謀殺了他們。沒有告知律師,甚至家屬也要看 新聞才知道。 法務部新聞稿說「法務部長請3位次長、主任秘書、法制司司長、檢察司司長及承辦人員 分別檢閱卷證,5次召集會議,重複審查有無任何不應或不宜執行之狀況,並向總統府確 認有無人獲得赦免。最後參酌案發時間之遠近、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之傷痛與損害、危 害社會治安之嚴重程度等,決定優先執行上述5人。審查過程,極為慎重嚴密。……本次 執行案件均經歷三審法院,分別由19名至67名法官,依刑事訴訟法……對死刑犯之人權保 障程序已臻完備……」。 是的,杜氏父子案經歷更六審,56位法官給出的死刑判決,卻連法律素人一看就覺得離譜 ;而法務部超過7位高階菁英慎重嚴密審查的結果,竟是挑中了如此離譜的判決並加以處 決。台灣死刑判決的製造、執行流程,豈止荒謬二字而已? 政府隨便說說現在審核都沒有冤案、法院判決非常慎重、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執行死刑 Z>B,你就信了,你他馬的就信了。 當民間團體在救援冤案時,你不關心;民間團體發現許多死刑判決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你不在乎;政府殺了很可能是無辜的人,你說算他倒楣,鍵盤譴責兩句,繼續說,其他死 刑犯都罪大惡極、殺得好! 這是一個多麼有智慧、道德感多麼高超的社會啊! 學者專家為杜氏兄弟寫的文章,辯護律師的陳情書,都早已寄給羅瑩雪。但法務部就是有 辦法「通過層層審核」從52位待決死囚中挑選到極可能為無辜的案件。讓人不禁要問,月 領數十萬的羅瑩雪上班都在做什麼?只聽求死,不聽求生、喊冤嗎? 又或者,羅瑩雪就是故意殺給你看呢? 政府透過軍警暴力,還有從上到下以法之名的交叉掩護,赤裸裸展現無人能擋的暴力。「 合法」水砲凌遲、「合法」圍毆、「合法」鋼棍敲頭,被拍到違法的證據又怎樣?長官一 句「查不出來,很抱歉」就打發了。還有首都加給作為打人獎金。 現在我「合法」殺人,就算再怎麼爭議、再怎麼疑雲重重的案件,我都殺給你看。怎樣, 廢死聯盟來咬我啊!我可是依法行政唷!更何況,多數民眾都支持我喔!沒有人要追究我 的責任喔!社會繼續支持我執行死刑喔! 再吵啊!還有那麼多冤案又怎樣,我一個個殺給你看喔! 國民黨政權選擇在統治正當性搖搖欲墜的時點,採行最絕對的暴力,再一次確認自身擁有 最至高無上的權力,可以取人性命而不負法律責任。再一次宣示”I’m the Boss!”,我 可以恣意做任何想做的事。 政府以及默許政府殺人的民眾,凌遲謀殺杜氏兄弟的方式,比判決裡描述的殺人手法更殘 忍數百倍;而政府殺人以提振民調的動機,比判決裡描述的謀財害命更可恥數萬倍。 你知道國家暴力和個人暴力的不同嗎?國家有絕對的優勢可以用法律追究個人暴力,只要 國家想究責,可以捉拿兇惡的罪犯到天涯海角;但國家暴力往往無從究責、無人負責,最 邪惡的獨裁政權以軍警暴力傷害人民,以死刑判決及非法處決屠殺人民,殘害生命的數量 遠遠超過死囚所殺害生命的總和,但至今,極端之惡仍高居廟堂、坐擁百億黨產、恣意踐 踏憲法、藐視法律。 如果「殺人償命」是天公地道、是絕對不能違反的真理,請問,政府有誰出面償江國慶的 命?誰要償盧正的命?誰該償二二八、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命? 而杜氏兄弟的命,又該誰來償?羅瑩雪嗎?還是法務部7位審核菁英?還是,有哪些大力 贊成法務部執行死刑,嚷嚷著殺得好的民眾要來承擔呢? 昨天下午,杜氏兄弟的大哥看到死刑執行的新聞,記者又點名兩兄弟,心急地不停來電詢 問,是否有最新的消息。而我什麼承諾也給不了。最後一通電話不是我接到的,只聽同事 轉述杜大哥聽到消息後傷心欲絕,直問「做什麼努力都沒有用了嗎?」。這個政府,讓死 囚家屬只能看電視才知道親人即將死亡,要透過民間團體的確認才知道已經來不及。我想 ,堅信父親和兄弟無辜的杜大哥一定很不解,為何杜家會遇上如此絕望的滅門血案。 今天進辦公室,桌上躺著一封來自台南看守所的信。字跡一看,我就知道是杜氏兄弟。 信裡他們詳細說明了法院認定案發時間的行程;他們提供了許多資料,說立委開公聽會時 可以用;他們感謝幫忙的學者專家和民間社團;他們說希望可以冤獄平反成功。 信裡寫著「如果不是你們全心全意的幫忙,可能我們父子三人就冤枉死了。感恩!」 落款日期4月26日,死前三天。 對不起,我真的做得不夠、做得太少。 延伸閱讀: 兩岸黑箱協議 ─不只影響你的生計,更會影響你的性命 http://goo.gl/rozrMG 〈自由廣場〉馬英九的替死鬼 http://goo.gl/aJJF3W 〈自由廣場〉黑箱協議知多少 http://goo.gl/D0s9K6 待死期間,美國死刑資訊中心 http://goo.gl/80tDG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29.21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8840317.A.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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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在FB看完 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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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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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50, , 3F
難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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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炯納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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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05, , 5F
殺錯人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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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這次KMT又趕走一批票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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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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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府,公然地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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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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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21, , 10F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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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廢死聯盟還因為KMT的法務部長主張不執行死刑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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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竟敢處決冤案可能性極高的人,不只是廢死刑派,連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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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維持死刑制度,政黨態度上中立的人都會因為懷疑司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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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倒向反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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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原先立場是如何或支持哪一個黨派, 只願這次的事件真能讓更多人看清楚死刑所代表的國家殘暴的本質, 而能累積動力儘快完善制度不要再讓這樣無限遺憾的事發生!Q_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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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民權益(生命權),卻在簽署後才送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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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lllue0907 (140.112.229.214), 04/30/2014 1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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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的司法也有中國的黑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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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反廢死的人,因為我一直覺得今天那個加害者是為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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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金而殺害親人,或是因為感情因素而殺人,又或者是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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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的,我支持死刑…因為唯有剝奪他們的人權才會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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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生命的可貴。像什麼: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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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話。我更認為能夠主張原諒加害者的只有被害者的家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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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被害者本身……但是我堅決反對這樣草率的判決還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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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因為這樣和那些因為薄弱理由而殺人的人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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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支持死刑 但不是現在這種亂搞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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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展現公權力 連死刑犯都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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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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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物證也能判,真是萎了臺灣司法,什麼兩岸條例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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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計程車司機第一次的口供是西瓜霜 後來翻供改成西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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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霜和西瓜刀外型差那麼多 看錯的可能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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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差一個字 X錯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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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讓人覺得不可思義的是 法官居然完全採信對岸公安所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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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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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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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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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疑點 如資金..等 但這些都只是讓他們有嫌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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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當成他們有殺人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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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向他們殺人的直接證據 人證物證 讓他們被判死刑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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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都是來自對岸公安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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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最讓我感覺沉重憤怒的 台灣法官依據了一個不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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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健全的國家 公安風評 舉世路人皆知的國家 所提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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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宣判死刑 (對岸朋友sorry 我只陳述事實 沒有針對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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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兇殺案涉及五條人命 如此重要的證人 可以不用出現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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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15:58, , 43F
院上與被告對質 現在這位證人哪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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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死刑的法官 你們覺得自己很公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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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自己很公正 以後是否要仿效杜氏兄弟的審判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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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案件宣判死刑 只須由對岸公安提供證據即可 而且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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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來台與被告對質 證物也只需提供照片即可 這樣就足以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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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宣判死刑的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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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的案件都比照辦理的話 想必一定是公正無私 無愧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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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O9lzCK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