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少數人反抗的正當性
[討論]少數人反抗的正當性
社運採取稍微激烈的舉措時,常聽到"沉默的大多數"或"少數服從多數"的說法。
姑不論"沉默的大多數"其實可能支持發出抗議聲浪的所謂"少數",
而主張"沉默的大多數"的其實才是真正少數的狀況;
進一步思考所謂"少數"反抗多數的情形,確實在某些狀況下是有正當性的。
個人以為,當多數以任何形式侵害少數的:
1. 基本人權:特別是生命權與自由權等普世價值
2. 固有領域:例如-蘭嶼是當地達悟族民的固有領域
3. 傳統文化:例如-中共介入西藏活佛之選任
類似上述狀況,因具不可替代性,
而公共利益對少數權利之剝奪,
會對少數造成不可恢復之損害。
換句話說,當損害無法以金錢、財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補償,
改善少數所受損失時,則少數人的激烈抗爭應該被支持,
或至少被文明的社會所容忍。
就反對核電的立場,上述第 1., 2. 兩點應該是成立的。
特別是今日所謂核電成本較低的說法,
是將廢料處理與風險攤提的成本模糊化、外部化與忽略不提之下計算得出者。
未知若從這個角度,是否還有其他可補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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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Sijhih
Sijhih, New Taipei City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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