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禁食第七天 林義雄住院調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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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Zyou (===★追夢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禁食第七天 林義雄住院調養
時間: Tue Apr 29 09:04:18 2014
「自殺」之意義
在法律上,所謂「自殺」,係指具有通常辨別事理能力之當事人,基於自由意思之決定,
採取自行結束生命之行為。
自殺者在法律上之責任
在法律上有三大責任領域:(一)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 任 (三)刑事責任。
自殺者在民事法及行政法上,並不負責任;惟在刑事法上,雖亦屬「殺人」之行為,而予
以禁止,但基於刑事政策之考量,而不施以刑罰。
參與自殺者在法律上之責任
(一)民事責任
1.侵害生命權之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92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侵害生命權之非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
償相當之金額(慰撫金)。
3.僱用人之連帶賠償責任(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
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
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
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二)刑事責任
加工自殺罪(刑法第275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未為防止自殺行為可能之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
1.故意或過失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
此限。
2.共同侵權行為責任(民法第185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二)刑事責任
可能成立「消極故意殺人罪」或「消極過失致死罪」
1.不純正不作為犯之成立要件(刑法第15條第1項)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
者同。
2.故意殺人罪之規定(刑法第271條第1項)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下)。
3.過失致死罪之規定(刑法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按即六萬元以下新台幣
)。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
元以下罰金(按即九萬元以下新台幣)。
不知道北韓的法學院有沒有這些相關法條??? 有沒有人可以幫忙cc一下給北韓法學專家
總統府那個知道?
其實現在已經送醫了 是不是也算故意殺人未遂??(他都給親筆信了 這就是證據,還發生?
而相關的媒體效應待會有更多的自殺潮等等.......
不過總統有刑事豁免權(要下台後才可以追究) 不過我們行政院長沒有~~
律師團是不是可以去報案提告了~~~(似乎依照大法官釋憲627總統還是要證人出席)
※ 引述《oijkue (梓喵買醬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 好友研判 可能回宜蘭續禁食
: 〔記者李欣芳、王揚宇、邱宜君/綜合報導〕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為了廢核四禁食已經七天
: ,他在昨天上午首度離開義光教會,返回宜蘭祭祖,下午回到教會後,因體力虛弱赴台大醫
: 院住院。工作人員清空了義光教會禁食區物品,並將林義雄個人物品運回宜蘭。幕僚表示「
: 不知道」林義雄的下一步動向,好友則研判他可能回宜蘭繼續禁食。
: 林義雄的女兒林奐均在美國得知父親送醫後痛哭,她在臉書上寫下:「父親進醫院了,他告
: 訴我不要擔心,但我淚流滿面。」
: 昨稍早返宜蘭祭祖 哽咽不語
: 昨上午近九時,林義雄在志工協助下離開義光教會,搭車前往宜蘭林家墓園祭祖,一路由親
: 友攙扶,緩步進入墓園,身體顯得相當虛弱,仰頭望天、哽咽不語,走到墓碑前,林義雄一
: 手牽著妻子方素敏,另一手搭著妹妹林麗貞的肩,向墓碑行三鞠躬禮後,林表示要繞墓園一
: 圈。走到母親與兩名女兒墓前,林麗貞的眼淚瞬間潰堤,向長眠的母親說:「要給阿兄力量
: 。」林義雄眼眶也泛淚,用力拍了幾次妹妹的肩膀,請她堅強。
: 林義雄在離開墓園時,媒體詢問是否停止禁食行動?他不發一語,媒體又追問為何要回鄉祭
: 祖﹖林義雄有點動怒,直指:「你們怎麼這麼不識相、不知輕重!」不過也有鄉親為他加油
: ,林義雄微笑點頭回應。
: 有綠營人士解讀林義雄的宜蘭祭祖行動是向祖先辭別;也有志工認為林義雄是向林宅血案中
: 遇害的母親,尋求繼續撐下去的力量。
: 義光教會禁食區 物品全清空
: 下午兩點多,林義雄返回台北義光教會,媒體詢問政院已宣布核四要停工,是否結束禁食?
: 林義雄不發一語。下午三點四十分左右,活動聯絡人陳麗貴出面表示:「林先生現在要出發
: 前往醫院調養身體,等調養好了,再鄭重地向各位感謝。」林義雄隨後上車前往醫院。
: 在旁人半攙扶下,林義雄走入台大醫院急診室,全程不發一語,但臉上微露笑容;台大院方
: 證實林義雄住院,等身體好轉後,林會自行對外說明,其他基於病患隱私不公開。
: 顧立雄等二十多名律師在急診室外,身穿律師袍、手捧象徵希望的祈福蠟燭為林義雄進行祈
: 福。律師團查不到林義雄的病房,律師李勝雄撥電話給林太太,手機也沒有開,最後只好離
: 去。
: 林下一步動向 幕僚稱不知道
: 林義雄就醫後,另一位聯絡人、中正大學助理教授陳尚志一度表示,林義雄的禁食行動尚未
: 結束,隨後陳尚志改口說:「正確的說法是我不知道。」
: 傍晚五點起,工作人員將義光教會內林義雄的所有物品搬離,包括床墊、桌子、簽名簿以及
: 寫有「落實民主,停建核四」等海報、標語,不到半小時全部打包送上小貨車運回宜蘭。義
: 光教會在晚間六時許貼出「暫停簽名,謝謝大家」,並且熄燈,陳尚志等志工也紛紛離開。
: 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禁食進入第七天,昨日返宜蘭祭祖後回到義光教會,因體力虛弱進醫院
: 調養身體﹛]記者方賓照攝)
: http://www.ltn.com.tw/2014/new/apr/29/images/bigPic/600_144.jpg

: 3.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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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74659
: 4.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 林義雄臉色看起來已經很差了,反觀:
: http://images.takungpao.com/2013/0128/2013012807301435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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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EZyou (123.204.50.205), 04/29/2014 09: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