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 還是要問公投法的合理性
風傳媒的這篇文章表示台灣的公投門檻只是"中間偏嚴"並不算"非常嚴"
有效拆解雙21門檻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review/detail/32d3ad25-caf8-11e3-9580
-ef2804cba5a1/?uuid=32d3ad25-caf8-11e3-9580-ef2804cba5a1
我手上另外有一篇PDF是在談瑞士的公投制度,其中有講到哪些議題該雙多數決;
哪些該簡單多數決
我的心得是瑞士應該是跟制憲有關系的法案採雙重多數決,其餘都簡單多數
"群眾式創制和複決" 我不知道是甚麼意思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4414/6/61002106.pdf
總之,看完各國門檻比較的文章以後,好像我的感覺是:
1. 單以門檻來看的話,台灣不算最嚴算中間偏嚴
2. 但是會把所有沒去投票的人都視為反對這一點很奇怪
請問有人能針對第二點討論其他國的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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