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料] 林義雄先生致馬英九先生 的公開信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leon￾ [D)時間10年前 (2014/04/24 11:25), 編輯推噓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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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M8GDUB ] 作者: leontj (leon￾ [D) 看板: FuMouDiscuss 標題: [爆料] 林義雄先生致馬英九先生 的公開信 時間: Thu Apr 24 11:24:59 2014 敬致馬英九先生 http://linfast.logdown.com/posts/195307-mr-king-to-ma-ying-jeou 馬先生, 雖然到現在我還沒有接到你的卡片,但它在網路上已經流傳開來, 所以我只好照那上面的內容。給你以下答覆。 一、首先感謝你抽空到義光教會來簽名致意。 二、卡片中說:「……我願代表政府對您承諾:核四經由國內外專家嚴格安檢完成後, 交由全民公投來決定它的未來。」我不確知你說的政府是中國的政府、美國的政府、 或是台灣的政府。如果是台灣的政府,那這些話似乎相當不妥。以下淺見請你參考: 1.關於核四案,目前爭議似乎已經匯成了:「要不要馬上停建?」 或「要不要以公投來決定是否停建?」二種解決方法。 依現行法制,如果要馬上停建,只要「行政院提議,立法院同意」或「立法院決議, 行政院執行」就可以了,這是最不會勞民傷財的好方法。 如果要以「公投決定是否停建」,那麼要不要提案舉辦公投? 要不要修改現行公投法過高的出席率條文?要不要另訂核四公投特別條例?......等等, 都是立法院的權責,其它政府機關,即使是總統,都無權干涉。 2.台灣總統的職責,只在處理外交,國防等相關事務,其他政務, 就應由行政院在立法院監督下辦理,這已是一般人民的憲政常識。 「核四」既不屬於國防也不屬於外交,自應由行政院和立法院依前項所述原則辦理, 總統既無權也不宜任意干涉。 何況憲法明訂:總統就院與院間的爭執負有調停之責,目前行政、立法二院正在處理 「核四」爭議,而您竟不顧身份,自稱代表政府,到處發表無法律依據、 自以為是的言論,將來立法、行政二院就此議題如有爭執, 那你又將如何調停? 總歸一句話,在行政、立法二院做成決定前,任何人、包括總統在內都無權代表政府 說三道四、更不宜做出承諾。小小的一張卡片,短短的幾句話, 就說出了憲政常識的欠缺,法律素養的不足,不禁使人想起不久前台大法律學院院長 所說: 「我們沒有把學生教好……」確實是誠實而中肯的自責。 再次感謝您來義光教會致意。 祝 平安 林義雄 敬上 4.24.20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7.1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8309901.A.7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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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eontj (123.193.227.111), 04/24/2014 1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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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是主人? 還是人民是國家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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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也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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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啪!!!!!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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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臉好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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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行政院是總統的 為什麼林不趁勢逼馬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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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點是非的,應該看的出誰的法學素養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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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雄認知錯誤 馬卡茸是皇帝 他當然有資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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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得實在太清晰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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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很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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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M8GUAH (PublicIss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