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兼點名] 追溯不當言論的最長期限置底

看板PublicBM作者 (神經病)時間12年前 (2012/04/09 15:18),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2 (看更多)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目前各板的態度如下: : 兩岸板,兩位板主的意見都是追溯期以七天為宜。 : 民進黨板,有訂出十五天期限的板規,但兩位回應的板主都提到回頭推舊文罵人的問題。 : 綠黨板,視看板大小,約一到兩天。 : 國際新聞板,七天。 : 國民黨板,一週。 : 新黨板,不設限。 : 政策板,兩週。 : 台聯板,追溯期七天 : 除新黨板SteveYoung板主不打算設立追溯期的期限外,其他已表態板主們的看法大約都 : 將追溯期放在七天至兩週左右。   我不打算要求各板有相同的追溯期。新黨板SteveYoung板主不打算設,那就麻煩 SteveYoung板主辛苦點,以後不得因時日久遠拒絕受理使用者檢舉。李敖板的調性較 偏作家板且近年沒什麼大衝突,不強制要求李敖版參加這次事件。但請其他的組內看 板板主盡速與同僚溝通,在確認自己看板的追溯期該設多久後發公告到板上,並到這 裡告訴我。 --- 至於weller提到的檢舉後無視超過兩週,這無關追溯期。我們討論的是最久可檢舉多 久之前的犯規言論。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92.137

04/10 08:40, , 1F
#1FWu1egr(CrossStrait)兩岸板已公告"7天"為限,謝謝小組長
04/10 08:40, 1F

04/15 00:28, , 2F
#1FYPwpqK (IA) [公告] 看板檢舉追溯期7天 ,謝謝小組長
04/15 00:28, 2F

04/19 17:19, , 3F
贊同lembertlin大的意見 綠黨版追溯期三天 謝謝小組長
04/19 17:19, 3F

04/20 10:53, , 4F
#1FaCy6rM (GreenParty) 已公告,謝謝小組長
04/20 10:53, 4F
文章代碼(AID): #1FWeqwpn (Public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2 篇):
文章代碼(AID): #1FWeqwpn (Public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