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內各板追溯不當言論的最長期限置底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BM 看板 #1FWeqwpn ]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 PoliticBM
標題: Re: [公告兼點名] 追溯不當言論的最長期限
時間: Mon Apr 9 15:18:15 2012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目前各板的態度如下:
: 兩岸板,兩位板主的意見都是追溯期以七天為宜。
: 民進黨板,有訂出十五天期限的板規,但兩位回應的板主都提到回頭推舊文罵人的問題。
: 綠黨板,視看板大小,約一到兩天。
: 國際新聞板,七天。
: 國民黨板,一週。
: 新黨板,不設限。
: 政策板,兩週。
: 台聯板,追溯期七天
: 除新黨板SteveYoung板主不打算設立追溯期的期限外,其他已表態板主們的看法大約都
: 將追溯期放在七天至兩週左右。
我不打算要求各板有相同的追溯期。新黨板SteveYoung板主不打算設,那就麻煩
SteveYoung板主辛苦點,以後不得因時日久遠拒絕受理使用者檢舉。李敖板的調性較
偏作家板且近年沒什麼大衝突,不強制要求李敖版參加這次事件。但請其他的組內看
板板主盡速與同僚溝通,在確認自己看板的追溯期該設多久後發公告到板上,並到這
裡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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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weller提到的檢舉後無視超過兩週,這無關追溯期。我們討論的是最久可檢舉多
久之前的犯規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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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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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Iamaidiot (61.57.89.139), 11/11/2014 2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