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frozenblue 版主無理由浸 zbali 水桶三天
無視於公告之發文注意事項
本人一向很注意公告的發文注意事項
自認沒有違規
該文章討論版主無理刪文舉動,也自認無違規。
該版主卻一律刪除,
既已遭無理刪除,就不是張貼重複文章,
何來鬧版之說呢 ?
我倒懷疑版主鬧版。
證據一
標題 [公告] zbali水桶三天
時間 Fri Jun 30 21:12:5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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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於公告之發文注意事項
張貼重複文章鬧版
水桶三天
證據二*[m 前一篇
作者: zbali (連署) 站內: a-bian
標題: 麻煩版主不要任意刪文好嗎 ?
時間: Fri Jun 30 21:05:21 2006
麻煩版主不要任意刪文好嗎 ?
請多讀一些著作權的法律文章,
其是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範圍的第四十四條到六十五條。
關於「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
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
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這一段,所指的是全文的「轉載」、「公開播送」
、「公開傳輸」,而不是部分摘錄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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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2.187
※ 編輯: zbali 來自: 61.216.92.187 (06/30 21:17)
※ 編輯: zbali 來自: 61.216.92.187 (06/30 21:28)
※ 編輯: zbali 來自: 61.216.92.187 (06/30 21:28)
※ 編輯: zbali 來自: 61.216.92.187 (06/30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