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消費] 校園訪問買賣 台灣麥克分期付款 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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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經解決,跟大家說明一下經過。. ---. 10/3. 第一次跟推銷員聯絡,表明要解約,但得不到任何回應。. 10/6. 第二次請教官打電話給推銷員,推銷員鬼打牆說要換小套書給我,. 但我不同意,僵持不下,還怪我為什麼要找教官出面,. 最後他說要請公司處理,隔天要打電話給我。. 10/7. 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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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接回文好了,首先您們的分期買賣契約訂立時在今年九月二十二日,. 因為是對方在校園中在妳沒有發出要約之下(即無預見之情形)向妳兜售. 商品,則此構成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二款之訪問買賣,其效力係適用. 同法第十九條,收受商品後七日內可無條件解約,此部分合先序明。. 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之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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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大家好 ~. 我9/22在校園中遇到台灣麥可推銷員,. 當時傻傻就簽下買台灣麥可的書籍分期付款契約。. 問題:. 有爬過文和看過精華區,我滿20歲,也超過七天退貨期。. 書本只拆封一本,分期付款的第一期還沒繳費。. 我想退貨。. 有版友說第一期還沒繳費,契約就不算成立,這個觀念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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