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刑事] 遭酒醉人拿安全帽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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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22推 0噓 16→)留言3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wapply (我一定要考上)時間17年前 (2008/07/10 21: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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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製作筆錄應該是表示發現犯罪而開始偵辦調查. 但警察竟然要求你們要提出告訴才開始偵辦. 並且並未受理你們報案 似乎想要大事化小就此結案. 從這邊充分表現警察推諉責任並且間接侵害人民權利. 不當阻止人民請求國家保障生命財產的權利. 更顯示警察之法律知識及對人民受不法侵害時權利保護意識的充分不足. 人
(還有298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sy (沉澱)時間17年前 (2008/07/10 18: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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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你就表示要提出傷害告訴 警察就一定要幫你作筆錄. 如果警察不幫你作筆錄 就打電話或親自到臺北縣警局督察室去申訴. (或是找文中提到的派出所長). 警察依傷勢認為這是傷害罪嫌固非無理. 但是最終還是要交由檢察官和法官心證判斷. 個人認為敲頭.踹下體這些動作甚至有殺人及重傷害未遂的可能性.
(還有15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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