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工作最後一天被老闆告偷竊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種菜)時間4月前 (2024/01/03 18:18),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3人參與, 4月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朋友在娃娃機店工作一年多,有跟老闆說工作到12月底,但在工作最後一天,有常客問我 朋友有沒有想要什麼贈品,要幫她夾送給她,後來對方夾完後,我朋友跟對方確認兌換數 量及詢問對方姓名寫紙條貼在贈品箱子上面,對方就讓我朋友自己去櫃檯兌換人就先離開 了!變成朋友自己去櫃檯依照數量兌換相應的贈品!有確實登記兌換的贈品數量在店裡紀 錄版上!(但是正常流程應該要客人一起去櫃檯兌換商品並且交到客人手中才行) 結果在當天回家後收到老闆訊息說我朋友看監視器感覺有多換而且沒有照規定讓客人一起 回櫃檯挑選,自己直接就兌換東西,說我朋友偷竊,要告我朋友偷竊! 我朋友是認為自己數量沒問題,但現在被老闆這樣說後自己也在懷疑那時候自己有算錯多 換!請問在無法確定自己那時候是不是有多換的情況下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朋友收到對方訊息後,跟對方說他覺得自己沒有換錯數量,但如果對方覺得有多換可以 把對方覺得多換的贈品退還,對方也不要,還說要精神損失賠償,還說當初應徵工作時有 要求簽一張合員工手則,上面有說到兌換物品需要客人陪同,但是當下簽完對方就馬上收 回去了,所以他也不知道有員工守則... 請問現在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嗎?事情是發生在12/29號,因為實在沒辦法對方又不馬上 報警,傳訊息又一直拖著不回訊息導致我朋友一直擔心害怕,請問可以自己先去報警讓警 察幫忙處理釐清問題嗎? 因為客人是常客,我朋友有叫站櫃檯的同事幫忙注意那客人有沒有來,今天1/3有找到對 方並且跟對方交換聯絡資料!但告知老闆他們說是我朋友找人串通假扮的 問題: 請問如果對方去告我方如果只有客人可以幫忙作證,因為上班寫的兌換紀錄,監視器畫面 都拿不到,而且監視器畫面怕對方只留下我朋友拿取東西的紀錄而已 是否要跟對方和解比較好? 還是直接讓對方報警就好! 我方可以去警察局做什麼求助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4.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04277089.A.8CE.html

01/03 20:03, 4月前 , 1F
換錯頂多就是賠償損失,一個娃娃能值多少錢~
01/03 20:03, 1F

01/03 20:04, 4月前 , 2F
對方大概率是想找碴,等對方報警再說吧, 現在先不用管他
01/03 20:04, 2F

01/03 20:37, 4月前 , 3F
今天跟對方約聽看看對方要多少金額,太高就打算等
01/03 20:37, 3F

01/03 20:37, 4月前 , 4F
對方報警了
01/03 20:37, 4F

01/04 11:22, 4月前 , 5F
一律等對方報警,這個就是要坑人
01/04 11:2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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