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管委會非經同意帶人到家門前按鈴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夜 深了!!)時間6月前 (2023/10/24 15:06), 6月前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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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與其他住戶(互相不知道姓名住址,只知道是不同棟鄰居)有「地下停車位紛」,目前尚 未處理完成。 但今天管委會總幹事請警衛直接將對方帶到我家門口按鈴,直接洩漏居家住址,而且,對 方態度不佳,雖然沒有正面衝突(當時我在房間,婆婆不知我在家)對方直接離開,但擔 心之後出入安全。 而且,事後管委會總幹事打私人手機給我(當時我其實不知道對方已經在我家門口),我 詢問總幹事:「為何對方會知道我家住址,而且電梯有管制(不同棟不可感應),為何他 人可以搭我們家電梯上樓?」總幹事沒有提到是警衛帶人上樓,直接回我:「我不知道為 何他可以感應,而且對方早就知道我家住址。」同電話中,我直接告知總幹事,我覺得隱 私被侵犯,不會去開門,會直接報警。(其實我不知道當下我婆婆已經去開門了..) 後續警察有上門,但是當時鄰居早已離開,他們只說是因為我報警,確認安全,目前沒有 安全疑慮,就離開,不過我當下有詢問相關問題,他們有說我可以依法提告,也有告知我 可以找到派出所負責受案員警(態度客氣,內容有清楚詳盡,只是可以感覺的出,好像提 告是吃力不討好行為)。 問題: 針對此事件而言 1. 請問這是管委會侵犯個人隱私資料? 他們直接將不認識他人甚至有糾紛他人(管委會總幹事是知情的)帶到家門口,是否有刑 責?或是其他法律上責任? 戶主是我先生,我個人沒有在管委會留下任何私人電話資料,管委會如何取得我的電話? 過去包裹聯繫或是其他事物聯繫,他們可以有權查詢跟紀錄下來,挪為他用? 2. 住戶有無缺失?或責任? ===== 關於所謂停車糾紛,就是另一個長長的故事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35.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98131190.A.C91.html ※ 編輯: ShowJun (220.132.35.13 臺灣), 10/24/2023 15:16:18

10/24 16:39, 6月前 , 1F
沒有
10/24 16:39, 1F

10/24 18:31, 6月前 , 2F
妳只是懷疑 除非可以舉證
10/24 18:31, 2F

10/24 21:08, 6月前 , 3F
你先舉證
10/24 21:0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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