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關於車禍處理以及肇責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heyuormer)時間9月前 (2023/07/26 18:29), 9月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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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今年七月初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膝蓋小腿擦挫傷、 手掌擦傷以及倒車而有車損,有就醫及驗傷單 對方小黃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我方騎共享機車,而對方一直跟警察說會賠車損後,警察在畫完事故現場圖時旁 邊寫對方願意賠償我方車損後雙方簽字,且沒做任何筆錄。 警察亦沒有拔取對方的行車記錄器。 隔天向警方詢問後得知無法申請初判表,事後若對方不理賠要提告才可以補做筆錄以及「 根據雙方筆錄內容」作初判表。 另外向交通大隊詢問是否有監視器畫面,對方則說沒錄到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騎共享機車,應該有強制險 對方不清楚,對方說是有保險但不確定是什麼的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以及小黃行駛在長安東路最右邊車道上, 到林森北路路口時,我方要前往待轉區, 對方右轉致我方擦撞跌倒。 擦撞到對方汽車的大約右後門的位置 六、問題: (一)關於肇責部分: 根據登記聯絡單上第一人是對方,不確定這順序是不是肇責的大小,上網查過各有不同看 法。 再者, 亦有查詢到轉彎車讓直行車是不同車道而適用之情形, 有人提及到同向車道時,應以前後車抑或併行車論肇責判定, 也有人提出判例或自身經驗認為還是以轉彎車讓直行車 故想請問應如何認定雙方肇責的比例,另外附上事故現場圖供大家參考。 https://i.imgur.com/8j7RwWy.jpeg
(二)關於息事單的部分 因為上網查了一下發現大多數幾乎九成以上都有做筆錄, 也沒有看到有這張單子或所稱息事案件。 僅有看到關於只有輕微財物損害時方有A3息事類交通事故。 如附圖 https://i.imgur.com/qnhuY8d.jpeg
https://i.imgur.com/iMOy4v1.jpeg
因為本身也不太懂警方處理的方式如何, 身邊完全沒有碰過這種處理方式, 想請問一下警方這樣處理方式是正確的嗎? 爬文時也看到大家幾乎都可以申請初判表, 不用另外做筆錄,也想知道為什麼警方會這樣說呢? (三)關於賠償部分 車禍過十天左右才接到對方車行來電, 說自家司機肇責較大願賠償我方車損以及醫藥費, 並附上小紅包 但因為我方為國考生, 且腳上原先有嚴重舊傷, 想等考試結束以及回診療程結束才可以確定金額。 又因為事涉共享機車, 對方亦同意將其聯絡方式交由共享機車公司聯絡, 但最近接到機車公司回覆說對方司機不願意賠償, 看起來對方應無賠償意願, 想請問這樣的話我方應先搜集什麼資料作為後續談判或是提告的準備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78.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90367387.A.012.html

07/27 14:29, 9月前 , 1F
不願賠就先告他傷害就好了
07/27 14:29, 1F
※ 編輯: heyuormer (123.192.178.32 臺灣), 07/27/2023 18: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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