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被提告妨害名譽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月明かりの下)時間1年前 (2023/05/03 08:55), 1年前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被有女友的職軍假裝單身欺騙交往 於靠XX官專頁匿名投稿 內容為揭發對方欺騙感情之事、 尚有違反軍方規定及軍紀之行為 同時投訴軍方使其被處分 對方對我提告妨害名譽 筆錄時我有主張是在陳述事實 目的不是妨害名譽 我希望對方能面對做過的事 也別再有其他人受騙 並提出對話截圖作為證據 (欺騙感情、違反規定、損害軍譽) 開庭時兩方不同意調解 檢察官數次提及私德與公眾利益無關 雖我有提出對方以現役軍人身份欺騙 且文章內容亦有涉及公眾利益才對 但不知檢察官如何看待 嘗試說出被欺騙時我受到之傷害 被以與妨害名譽無關制止發言 最後說如果還有跟本案有關之補充 可提出書狀說明 問題: 如要提出書狀 應補充什麼樣的說明最有利? 書狀最慢於開庭日後幾日內提出? 我能去哪裡找相關案件結果是不起訴 供檢察官參考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74.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83075322.A.523.html

05/03 10:18, 1年前 , 1F
未婚 != 單身 ??
05/03 10:18, 1F

05/03 10:19, 1年前 , 2F
未婚假裝單身 你是這個意思嗎??
05/03 10:19, 2F

05/03 10:39, 1年前 , 3F
和解的話通常不會起訴 去多準備點錢即可
05/03 10:39, 3F

05/03 10:53, 1年前 , 4F
可能是劈腿的意思吧
05/03 10:53, 4F

05/03 11:14, 1年前 , 5F

05/03 11:15, 1年前 , 6F
如果不想先花錢就找民意代表服務處的法律諮詢
05/03 11:15, 6F

05/03 11:16, 1年前 , 7F
立委,縣市議員常常會免費提供
05/03 11:16, 7F
※ 編輯: oukafit (61.222.197.197 臺灣), 05/03/2023 14: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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