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洗錢防制法第二條規定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時間1年前 (2023/03/16 23:2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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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本人於110年9月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真詐財的話術匯款。 已報警並進入法院審判程序。 想要確認洗錢防制法條文意思。 問題: 洗錢防治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 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 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請問有專業律師可以用淺顯易懂的例子白話說明嗎...... 對方同時於某日上午於兩家銀行開辦帳號與申請網路約定轉帳。 但是對方提不出要找他一起投資辦理車貸的人的姓名與聯絡方式。 佯稱以車貸資金收受匯款或是薪資帳戶辦理約定帳戶用意。 所以這樣算是觸犯洗錢防制法第二條第一項還是第二項的條文內容......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94.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78980051.A.61E.html

03/17 12:02, 1年前 , 1F
都被告了 先去找律師討論
03/17 12:0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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