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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PttLifeLaw作者 (台妹)時間1年前 (2022/10/29 14:48), 1年前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我以下要說的事,如果是我說謊,我不得好死。無辜苦主我沒有證據,但是我有 「沈默的證人」非常多。其中ㄧ人就是黃子佼。 ++++++ 這整件事,詳細內情錯綜複雜曲折,「鑽法律漏洞」的罪犯非常多。『局外人』很難 ㄧ天就理解。。 用「比喻的方式」比較淺顯易懂。 用「比喻的方式」比較淺顯易懂。 用「比喻的方式」比較淺顯易懂。 ++++++ ●在2007年~2008年,男人A玩愛情詐騙梗,實則放長線設局謀財害命我,他玩火自焚演 受害者,其實A是受益人,一石多鳥借刀殺我。多數人未查證就相信他ㄧ面之詞,我就形 同被滅口了。而且我背黑鍋是「殺人犯」=真兇A的替死鬼。。。這是ㄧ切導火線的開始 。 ●接著,在2008年~2010年,太妹三寶B&C&D聯手,率眾獵巫霸凌「我是罪該萬死的殺 人犯」,猶如潑油點火&狂扔石&亂刀狂砍&把我往死裡打。 真相是B煞到A,藉「伸張正義」之名想除掉我。。。其實A劈腿,正宮另有其人。我只是 工具人&替死鬼。。。我莫名其妙被打到奄奄一息剩半條命,日後卯起來查案,並且要討 公道。 ++++++ ●在2015年,之前那些草菅人命的是非之人,發現我在查案,就繼續添柴灑油升火亂扔石 對付我。 而且他們找更多人ㄧ起獵巫我,因爲之前2008年~2010年的「集體兇殺案」有太多人涉案 ,所以他們為自保要大事化無&洗白,並且恫嚇我,如果敢爆光真相在陽光下,就要我吃 不完兜著走。意思是要「冤死的受災戶」我自認倒霉。。。。 已經七年了。看到我頑強不屈要討公道,在火場裡淒厲喊「救命!我沒有殺人!」他們幸 災樂禍毫不手軟要給我死。 ●講白了,因爲ABCD陷害ㄧ堆人當打手,那些打手被坑殺成了墊背。所以他們幫ABCD逍遙 法外。盤算「犧牲我ㄧ人」最省事。 粉飾太平,封鎖消息,否則會火燒連環船,畢竟他們是集體犯罪多年,必須關關相護。 ●但是偏偏很不巧,行兇過程百密一疏留下的證人非常多,難道要滅口每一位證人??? 而且很多都是他們的自己人,與我無法串供。妙的是,①證人們如果公然說謊就是做偽證 犯法。②證人們如果說實話會沒命。③證人們如果迴避面對&繼續拖案=幫凶,罪加ㄧ等 。而且會演變成是「證人們的後代」遲早必然餘生被「未來的公憤」比照辦理。。。不是 我拖「證人們」下水,是「ABCD」在行兇過程百密一疏留下了「證人們」,而且有些「證 人們」是打手。證人們與真兇之間=奪魂鋸緣分。 ++++++ 他們很懂鑽法律漏洞。 請問ptt各位能否給我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49.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67026097.A.65E.html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4:50:03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4:50:56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4:51:52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4:56:27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5:00:09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5:01:01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5:04:13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5:10:39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29/2022 15:13:14

10/29 22:55, 1年前 , 1F
沒有證據就想辦法蒐證, 賭咒跟空口說白話是一個意思
10/29 22:55, 1F

10/29 22:56, 1年前 , 2F
而且不管你是不是說謊, 地球上能好死的人太少了
10/29 22:56, 2F
ntnusleep: 好好活著 你的回答很睿智,,讓我流淚,,,謝謝 10/30 00:09

10/30 00:10, 1年前 , 3F
樓上可能是生死學大師
10/30 00:10, 3F
chinaeatshit: 黃子佼如果上PTT回你這篇文 我發P幣 兇嫌就是藝人,幫凶就是媒體,黃子佼人在江湖。我是小蝦米,對戰大鯨魚們。 A就是何潤東,BCD就是大小S與她們的媽。我敢這樣公開說,他們絕對不敢告我毀謗名譽。 而且他們會逃避不回應,也不敢反咬我。因爲這是事實,只是發生檯面下。 黃子佼之所以「被大和解」,被脫離苦海,近幾年被媒體摸頭, 真相是犧牲我的命換來的。 我這番說詞,我敢負起法律責任。這樣有沒有比證據還強? 我能描述清楚行兇過程,以及鑽法律漏洞的謀財害命手法,但是故事很長。 真的會有人願意傾聽嗎? 除非世人發現,ㄧ個個黑幕後面,跟他們自己被壓榨的生存空間也有關聯。 10/30 02:20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30/2022 10:06:06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30/2022 10:18:58

10/30 10:21, 1年前 , 4F
你是不是對法律有什麼誤會?
10/30 10:21, 4F

10/30 10:22, 1年前 , 5F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並不會因為拿賭注出來而增加可信度
10/30 10:22, 5F

10/30 10:23, 1年前 , 6F
同一樣句話, 想辦法蒐證, 提不出證據法官怎麼信你
10/30 10:23, 6F

10/30 10:23, 1年前 , 7F
如果是想搏感情, 還有很多感情交流之類的看板
10/30 10:23, 7F

10/30 10:27, 1年前 , 8F
劇情複雜可以找律師諮詢,找專業的幫你理清目前狀況
10/30 10:27, 8F
我就是投訴無門,才來ptt求助意見。證人很多,但是他們沈默求自保。 他們如果認罪會被公憤打死 他們如果『說謊回應』是做偽證,而且留下呈堂供證 所以他們緘默。拖案,而且設法要全身而退。裝睡的人叫不醒。 前天我終於忍不住去黃子佼的fb留言,神速被封鎖。 畢竟,他被媒體摸頭了。而媒體封鎖ㄧ切消息。 所以我來PTT問人意見。 兇嫌就是藝人,幫凶就是媒體。我是小蝦米,對戰大鯨魚們。 A是何潤東,BCD是大小S與她們的媽。我敢這樣公開說,他們絕對不敢告我毀謗名譽 。而且他們會逃避不回應,也不敢反咬我。因爲這是事實,只是發生檯面下。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30/2022 10:29:43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30/2022 13:50:18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30/2022 13:52:53 ※ 編輯: TAImeit (220.134.249.92 臺灣), 10/30/2022 13:54:29
文章代碼(AID): #1ZNConPU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