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後對方自行離開未報警 事後又索取賠已刪文
星期三發生擦撞
後車撞前車 我是後車
事發後兩車靠邊停並各自下車查看 前車查看完即開走 沒有交談 也沒有表示有財損及人受傷
情事
後車待在原地報警 並做筆錄 無酒駕
週五警察通知對方做筆錄
現聯絡前車 前車表示有刮傷希望後車負責 但只說要跟保險公司談 報價也未開價,但我僅保
強制險無其他保險(原本的責任險到期忘記續保了 )
問題ㄧ
當下前車未與後車車主表示財損,亦未報警,事過數天才表示有刮傷 如何認定財損後車造成
?後車牌照也有刮損 如果前車求償 後車是否亦可求償
問題二
前車當下未待在原地處理,是否也構成肇事逃逸?
後車未保車體險,是否可以被動處理。 等前車確實能舉證財損是後車所致再討論賠償?因第
一次遇到這種事 本身沒有保險公司可代為處理,也沒有相關經驗。
請板上人士解答了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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