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員警可以不逮捕現行犯?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實驗室資訊交流)時間3年前 (2022/09/17 17:01), 編輯推噓7(7033)
留言40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前一段時間在路上和他人發生爭執,我有用手機蒐證 後來對方持續抓住我衣領及手臂,想要我交出手機、過程中也打我巴掌 (整個抓住過程約10分鐘) 直到員警到場時,對方還是抓住我的狀態 我立刻要求警方,以妨害自由現行犯將對方逮捕移送 但員警沒有這樣做,只分別把我們拉開來問話,抄個人資料 在此過程中,對方有再出言恐嚇,我也再度要求員警依現行犯將他逮捕 並當場出示法條: 刑事訴訟法88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但員警仍未逮捕他... 我當下表示要提告。 後來到了派出所,員警請我再次想清楚是否提告 (但妨害自由是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或司法警察知道犯罪事實後應該要依刑事訴訟法的規 定開始偵查) 我堅持提告,也做完筆錄拿到受理案件證明 這段時間直到我離開派出所,對方在派出所另一個房間內。 (我不知道後來對方做完筆錄就離開還是有解送檢察官) 我嚴重懷疑員警沒有依照上述刑事訴訟法88條及92條規定處置 刑事訴訟法 92條 1. 無偵查犯罪權限之人逮捕現行犯者,應即送交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 2.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但所犯最重本刑為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 已逾告訴期間者,得經檢察官之許可,不予解送。 3. 對於第一項逮捕現行犯之人,應詢其姓名、住所或居所及逮捕之事由。 所以我寫市長信箱陳情: 詢問關於此案,員警是否依刑事訴訟法逮捕該加害人並解送檢察官; 還是加害人在派出所做完筆錄就讓其離開,後續已函送方式進行? 如為後者,相關員警是否有疏失甚至疏忽職守之嫌疑。 並且引用去年底台中發生的瑪莎拉蒂案打人案件的新聞 https://bit.ly/3eYrp5t (瑪莎惡少打人|懲處出爐!兩警官調職、分局長記過 檢要查是否疏放人犯 ) 當時員警到場認為已經打人打完 ,未用「現行犯」將打人之嫌犯逮捕 後續部分警官亦遭懲處,檢方也表示已分案調查警員是否涉及不法 結果得到的回覆是: (承辦機關:新北市警察局中和分局-督察組) 所提告妨害自由案件,本分局業於xx日以新北警中刑字第xx號刑事案件報告書移送臺灣新 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因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倘對員警偵辦過程存有疑問,請逕向檢察官陳 述為宜。 我認為這種處理方式不合理,於是再寫一次,要求分案給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 附上上一次的陳情內容及回覆,並再次詢問: 1. 當天到底有無解送現行犯給檢察官,還是做完筆錄就讓他離開? 2. 如果是後者,員警除了可能的刑事責任外(由檢察官另案告發調查),亦有相關行政責 任,其行政調查與處分應仍然屬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之權責,如違規請進行查處。(也再 次引用瑪莎拉蒂案新聞) 結果警察局督察室還是把案件轉到中和分局督察組 (看到分案結果時,我打電話得知此案件分案經過: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 新北市警察局 秘書室 → 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督察室又給中和分局) 不意外得,回覆大意:先前一樣的事我已經陳情過,他們已經處理完了,有問題去跟檢 察官說。 問題: 關於以上員警很可能未依照刑事訴訟法逮捕解送,且陳情未能解決問題 我認為這和原本的妨礙自由案件已經是兩回事, 但他們請我去和"妨礙自由案件"的檢察官說,這十分不合理。 請問目前是否有什麼比較好的方式處理呢? 像是: 繼續陳情(到警政署?) 寫狀紙提告,不知道這該提刑事還是行政訴訟(後者需要先提訴願?) 或還有其他方式嗎? 本來我認為這件事可以留在警察局內就好,警方說清楚查處結果,或許事情就這樣結束 但看起來想讓他們順著這個台階下去他們也不太願意...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再次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45.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63405260.A.5BF.html

09/17 17:44, 3年前 , 1F
你中文應該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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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7:47, 3年前 , 2F
建議去查一下字典看看你引用的法條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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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12, 3年前 , 3F
88是寫「得」逮捕;另就你文中敘述也沒92適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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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得的認知跟他們不一樣,要就直接看有沒有想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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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檢察官要幫你打他們臉,但 得 跟 無法確認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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湮滅證據消弭立即危險那些得的限縮因素就沒辦法幫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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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法律問題問警察要答案是很荒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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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33, 3年前 , 8F
喔 我的意思他們只會跟你說法條跟可能是那樣,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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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33, 3年前 , 9F
跟你說明緣由跟提供你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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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得」逮捕現行犯的邏輯(員警可以隨心型是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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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瑪莎拉蒂案,那些員警會被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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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酒駕超標(甚至尚未危害到他人)的是依照公共危險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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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犯逮捕,送到檢察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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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51, 3年前 , 14F
嗯 我的看法也是從瑪莎拉蒂那邊過來的,當時檢察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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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8:51, 3年前 , 15F
是兩派說法,你可以再找一下,酒駕我不懂,但可以朝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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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危險探討他危害的延續性,且要件係經警方採證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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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01, 3年前 , 17F
我找到了 fb 離職檢察官的思辨日誌那時候就很多兩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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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討論 三年前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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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07, 3年前 , 19F
每個人都可以逮捕現行犯跟這個犯人有沒有逮捕必要是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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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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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10, 3年前 , 21F
行政懲處是內部的 警察就是看社會風向懲處的職業 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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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10, 3年前 , 22F
警察不逮捕刑事有沒有辦法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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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13, 3年前 , 23F
得逮捕就是"得" ,不是你不爽就變"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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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21, 3年前 , 24F
看一看內容 原來只是自己嚴重懷疑 然後越想越生氣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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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21, 3年前 , 25F
我看再多人回覆也是沒什麼用 因為你只相信你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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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30, 3年前 , 26F
本來就是得逮捕 如果是應逮捕 那出車禍撞傷人就過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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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30, 3年前 , 27F
害現行犯移送 我跟朋友聊天靠杯幹你娘 被警察聽到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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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30, 3年前 , 28F
公然侮辱現行犯移送 合理嗎?至於警察被懲處還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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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30, 3年前 , 29F
那些狗官為了自保 先打自己人 頂多是依觀感不佳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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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30, 3年前 , 30F
那些基層有起訴縱放人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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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36, 3年前 , 31F
簡單說就是與你意願不符所以不爽而已,你貼這麼多法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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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36, 3年前 , 32F
卻一個字也不看,難怪人家隨意回你。不是會貼法條就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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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19:36, 3年前 , 33F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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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24, 3年前 , 34F
照loveloser的說法,只要跟警察關係好,當眾搶劫砍人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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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25, 3年前 , 35F
是也可以被「請」去警局做完筆錄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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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38, 3年前 , 36F
你這麼講也有道理 我建議請律師提出自訴 以後再來把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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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38, 3年前 , 37F
決書貼上來打臉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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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2:56, 3年前 , 38F
你看之前帶隊砸警局的有被現場逮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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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2:49, 3年前 , 39F
警察:依法行事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09/18 02:49, 39F

09/18 02:49, 3年前 , 40F
法律版只討論有沒有違法 你爽不爽不重要
09/18 02:49,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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