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同一個事實證據,用不同的說法再提出告訴

看板PttLifeLaw作者 (Jay)時間1年前 (2022/08/01 22:05), 1年前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甲是父親,A和B為子女 甲過世後,A告B要求返還代墊扶養費,A所提的證據主要是A十年前曾經存了100萬至甲的 戶頭供甲生活所需支用。 一直到甲過世為止甲的存款都有慢慢減少,所以A說證明甲是他在扶養。 而B提的證據為在A存入100萬之前,甲一直有存款數十萬及定存,一直到甲過世,甲戶頭 裡都還有數十萬定存也沒解約過。 而且甲每個月都有退休金可以領,所以甲是不需要子女扶養的狀況 一直到三審定讞A都是敗訴。 現在A在其他官司中另起爐灶,改口說這100萬是他寄放在甲戶頭中的要求B於遺產中扣除 返還 問題: 1.請問同一筆錢在前一個官司已經定讞的狀況下,A可以用不同的說法提出告訴要求返還 嗎? 2.假設A寄放說法被採信,那在返還代墊扶養費官司中難道就沒有偽證或誣告的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254.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9362756.A.1C4.html

08/02 01:21, 1年前 , 1F
不同請求權可以
08/02 01:21, 1F

08/02 01:21, 1年前 , 2F
A不是證人 沒有偽證問題 民事案件沒有誣告問題
08/02 01:21, 2F
感謝回答,所以只能任對方找不同的說法纏訟了 ※ 編輯: jaychung (223.137.134.95 臺灣), 08/02/2022 07:14:22
文章代碼(AID): #1Yvzt474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