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這種情形真的無法抓到詐騙犯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disined☯™:☒)時間1年前 (2022/07/05 16:54), 1年前編輯推噓1(1034)
留言35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去年四月初, 在line上遭遇交友詐騙 (對方說我匯一筆錢就可以介紹朋友) 詐騙我的嫌犯,是以下簡稱W的男子。 四月底報了案,後來送到地方法院審理。 後來從地方法院寄給我的通知書得知,W男是去購買另外一個人(以下簡稱P)的銀行帳戶, 提供受害人匯錢給他。 受害人除了我,還有另外好幾人 這個案件後來被告是P男(某種程度他也是受害者?)而不是W,W因此逍遙法外。 在案件審理過程的時間中, 我忍不住在line上質問W, 他也很囂張, 直接貼出他的住處, 還嗆聲說有種去找他 如下 https://i.imgur.com/go6GPUN.jpg
我把這個對話提供給警局跟地方法院, 希望他們能出面抓W男, 但警察局卻說「ㄧ案不能多報」「案件已經送出了,所以不再受理」, 而地方法院說 憑一個line對話不能怎麼樣 可是後來我有看到這則新聞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paper/763000 「張女愈想愈氣,認為鄭男是惡意騷擾,堅持報警處理。警方傳喚鄭男到案,.......」 表示明明用line是可以找到犯人的呀! 何況w男還貼出了他的住處, 不太相信現代科技 有line還抓不到人.......? 所以 小弟現在, 是想要找刑事警察局幫忙 (提供我跟w的對話和他的三個line id ) 他們不是有強大的網路科技能力嗎 看看他們能否提供協助? 不知大家有沒有意見可以提供參考的 除了我以外還有兩個原告, 但我們提告的對象(被告)都是那個提供人頭帳戶的P男, 真正的嫌犯W似乎逍遙法外!? 真的是很不甘心, 難道真的拿真正的犯罪者一點辦法也沒有嗎 謝謝大家指教! -- Sent from my iPhone 6 Plus PiTT // PHJC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86.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57011252.A.C00.html

07/05 17:16, 1年前 , 1F
他都騙你錢了 你怎麼還會相信他提供的資訊
07/05 17:16, 1F

07/05 17:27, 1年前 , 2F
非現行犯,要檢察官請法院開拘票才能帶警察去“抓人”
07/05 17:27, 2F

07/05 17:30, 1年前 , 3F
就算地址是真的,他就在你面前嗆聲,你或是警察也無權逮捕
07/05 17:30, 3F

07/05 17:30, 1年前 , 4F
07/05 17:30, 4F

07/05 17:35, 1年前 , 5F
P是共犯,怎麼會是受害者
07/05 17:35, 5F

07/05 17:38, 1年前 , 6F
然後用一下腦袋思考,假設你是W, 你騙人時會提供真的地址嗎??
07/05 17:38, 6F

07/05 17:39, 1年前 , 7F
你騙人時不會想辦法隱藏真實身分讓警方盡量找不到嗎?
07/05 17:39, 7F

07/05 17:48, 1年前 , 8F
w男會不會在嗆賭說 就算地址是真的 我或警察也不能抓他
07/05 17:48, 8F

07/05 17:48, 1年前 , 9F
… 我在想這種可能
07/05 17:48, 9F

07/05 17:51, 1年前 , 10F
因為我真的太生氣,所以即使不知道地址是不是真的,都很想
07/05 17:51, 10F

07/05 17:51, 1年前 , 11F
烙警察一起去 可是看起來感覺警察大人不理我
07/05 17:51, 11F

07/05 18:16, 1年前 , 12F
那請問,到了該處後怎麼抓人,方圓100公尺全帶回去??
07/05 18:16, 12F

07/05 18:18, 1年前 , 13F
我覺得這是警察的怠惰, 他們自己知道你的證據根本抓不到人
07/05 18:18, 13F

07/05 18:20, 1年前 , 14F
可是卻以為這是常識而懶的解釋,卻沒想到就是常識不足才被騙
07/05 18:20, 14F

07/05 18:44, 1年前 , 15F
地院都說這不代表什麼,法官講的都不信,警察講的會信嗎?
07/05 18:44, 15F
※ 編輯: KBPIP (59.115.186.138 臺灣), 07/05/2022 19:17:04

07/05 19:17, 1年前 , 16F
*不好意思。 對話截圖重新編輯了*
07/05 19:17, 16F

07/05 20:05, 1年前 , 17F
案件都進入司法程序了。W是通緝或現行犯嗎?不然知道住
07/05 20:05, 17F

07/05 20:05, 1年前 , 18F
址用意是?
07/05 20:05, 18F

07/05 20:14, 1年前 , 19F
不是現行犯, 是不是通緝不清楚
07/05 20:14, 19F

07/05 20:28, 1年前 , 20F
不過, w男從買p男的帳戶,到以帳戶行騙, 都是用line id
07/05 20:28, 20F

07/05 20:28, 1年前 , 21F
從事 ,從未顯露過真名、手機什麼實際的個資,是覺得他列
07/05 20:28, 21F

07/05 20:28, 1年前 , 22F
為通緝犯的機率似乎不高…
07/05 20:28, 22F

07/05 20:40, 1年前 , 23F
通知書都能知道「W」,你覺得警、檢、院沒有去查過?警
07/05 20:40, 23F

07/05 20:40, 1年前 , 24F
方跟院方的回答你不信,寧願去相信一個Line對話?
07/05 20:40, 24F

07/05 21:28, 1年前 , 25F
不好意思我說清楚些。w是他的網路暱稱的簡稱(法院通知書說
07/05 21:28, 25F

07/05 21:28, 1年前 , 26F
的), 不是他名字的簡稱。p男連w男的姓名都不知就把自己的
07/05 21:28, 26F

07/05 21:28, 1年前 , 27F
銀行戶頭賣給對方了
07/05 21:28, 27F

07/06 13:18, 1年前 , 28F
所以你提供地址然後呢,W男長什麼樣,年籍資料你知道嗎
07/06 13:18, 28F

07/06 13:18, 1年前 , 29F
,警察到現場要抓誰?line公司可不會提供使用者資訊給
07/06 13:18, 29F

07/06 13:18, 1年前 , 30F
台灣辦案
07/06 13:18, 30F

07/06 14:05, 1年前 , 31F
....瞭解 @@
07/06 14:05, 31F

07/07 03:46, 1年前 , 32F
是說都進入司法程序了,會追到w就是會,不會就是證據
07/07 03:46, 32F

07/07 03:46, 1年前 , 33F
不足,既然會先起訴p就表示目前證據都指向p,你要警察
07/07 03:46, 33F

07/07 03:46, 1年前 , 34F
沒證據去抓w幹嘛…
07/07 03:46, 34F

07/07 11:06, 1年前 , 35F
謝謝指導…QQ
07/07 11:06, 35F
文章代碼(AID): #1Ym_mqm0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