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民法188條連帶責任

看板PttLifeLaw作者 (casdei)時間2年前 (2022/03/01 22:38), 2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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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車子是登記在公司名下,平常生活都是開這台車,如果在非執行勤務時(例如 下班後跑去買飲料)或是非受雇者借去開,然後車禍有撞傷別人(雖然對方責任比較大,但自己應該也是有一點責任),這樣公司會有連帶責任關 係嗎?民事賠償之類的 也想問一下,怎麼去認定是否在執行勤務呢? 因為看到民法188條,“受雇人因執行勤務“才會參考到這條,那如果非執行勤務,這條 還會適用嗎? 感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36.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46145520.A.7BB.html ※ 編輯: a3867458 (123.110.136.170 臺灣), 03/01/2022 2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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