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關於過失傷害

看板PttLifeLaw作者 (Bblack)時間2年前 (2021/11/09 17:22), 2年前編輯推噓4(4056)
留言60則, 8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我任職於某連鎖賣場 上個月某天於櫃台收銀,過刷完要放置商品時不慎手滑, 手上的玻璃瓶滑落與櫃檯的玻璃碰撞,導致櫃台玻璃碎裂 玻璃碎片濺到A的腳,劃出一道約0.5公分的傷口,有出血 我替A止血並簡單包紮,A表示要報警並到醫院檢查 之後主管陪A到醫院,打了破傷風針就叫他可以回家了(開了宜休息數日) 兩個小時後他走進店裡可以正常行走, 公司也說明保險可以處理 我就沒繼續關心了 後來這一個月間A一直與公司+保險人員協商 A要醫藥費600+休息3天6000元+精神慰撫金12000元 保險公司願意出3000(醫藥+其他賠償) 休息3天部分與A的公司確認時,得到的答案是無法為其請假證明背書 又向A要正式請假證明,他也拿不出來 後來協商破裂,A說公司不賠要找我賠 就對我提告過失傷害 問題: 1.) 對方提出的金額我認為不合理 不知有無相似的例子參考和解金額? 2.) 假設被判拘役.我爬文後車禍大概都是30天起跳 我這個情形可能會幾天呢? 3.) 警察提到可以申請調解 筆錄 -> 調解 -> 收到檢察官通知 -> 偵查庭 -> (調解) -> 一審 請問到完筆錄到收到通知大概有幾天的時間? 感謝 思考了一下有些新的感想,給後來的人參考 1) 對方口氣不好可能是因為事情無法解決, 換位思考一下也不算不能理解。 2) 對方求償金額的部分可以與自己預判的罰金金額比較。 我的部分對方可能只要19k, 我預計要支出25-30k罰金, 可能會很不爽對方的態度不和解, 但想想其實沒必要。 對方多拿的會在別的地方還回去。 3) 別相信公司的鬼話, 他們只會要保險理賠。 雖然是在工作時發生的, 到最後還是要自己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61.218.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6449763.A.7B1.html ※ 編輯: dream719726 (113.61.218.180 臺灣), 11/09/2021 17:22:59 ※ 編輯: dream719726 (113.61.218.180 臺灣), 11/09/2021 17:26:45

11/09 17:25, 2年前 , 1F
我是你我會賠錢了事,易科罰金的錢絕對高過那個金額
11/09 17:25, 1F
※ 編輯: dream719726 (113.61.218.180 臺灣), 11/09/2021 17:28:18

11/09 17:28, 2年前 , 2F
如果你是考量錢的問題, 五萬以下就認了吧~~
11/09 17:28, 2F

11/09 17:29, 2年前 , 3F
或者是要爭一口氣,繳個幾萬給國庫領個不痛不癢的前科
11/09 17:29, 3F

11/09 17:30, 2年前 , 4F
然後讓A只領到小幾千的賠償
11/09 17:30, 4F

11/09 17:34, 2年前 , 5F
另外就是可以主張你已經善盡所有注意責任,玻璃會破跟你無關
11/09 17:34, 5F

11/09 17:35, 2年前 , 6F
感覺有近乎於零的機會可以拚免責,就不用賠償了
11/09 17:35, 6F

11/09 17:39, 2年前 , 7F
我看車禍拘役大概30日
11/09 17:39, 7F

11/09 17:39, 2年前 , 8F
我的case也會到30日嗎...
11/09 17:39, 8F

11/09 18:11, 2年前 , 9F
和解就是願打願挨的金額,你覺得不合理就不會成立
11/09 18:11, 9F

11/09 18:12, 2年前 , 10F
和解實在不用去想說服對方接受你的金額
11/09 18:12, 10F

11/09 18:13, 2年前 , 11F
另外易科罰金的算法是一天1~3千
11/09 18:13, 11F

11/09 18:24, 2年前 , 12F
買個東西莫名其妙被玻璃割傷要求賠償是還要什麼好態度0..0
11/09 18:24, 12F
※ 編輯: dream719726 (110.26.197.55 臺灣), 11/09/2021 18:47:45

11/09 20:27, 2年前 , 13F
第一時間有道歉,也有要賠償
11/09 20:27, 13F

11/09 20:27, 2年前 , 14F
我有過失沒錯,但我無法接受A那種酸人
11/09 20:27, 14F

11/09 20:27, 2年前 , 15F
又帶威脅的語氣
11/09 20:27, 15F

11/09 21:57, 2年前 , 16F
無法接受就不要和解,備妥證據想辦法說服檢察官你
11/09 21:57, 16F

11/09 21:57, 2年前 , 17F
沒有過失,力拼不起訴
11/09 21:57, 17F

11/10 08:52, 2年前 , 18F
就申請調解呀!最多就是錢給政府,也不要給他。
11/10 08:52, 18F

11/10 09:23, 2年前 , 19F
這種狀況就算有責,拘役不太會到30天,還有頂多一天1K
11/10 09:23, 19F

11/10 09:23, 2年前 , 20F
說是說1~3K..實際上大多數都是1K
11/10 09:23, 20F

11/10 09:43, 2年前 , 21F
易地而處,你好好逛賣場卻莫名被玻璃割傷,你會不生氣嗎
11/10 09:43, 21F

11/10 09:43, 2年前 , 22F
相信你有道歉,說是賠償,你也只是希望對方接受保險公司
11/10 09:43, 22F

11/10 09:44, 2年前 , 23F
的金額,你自己不想掏錢出來,不是嗎?但追根究柢有錯的
11/10 09:44, 23F

11/10 09:45, 2年前 , 24F
是你。簡單說,你認為不合理不想賠沒問題,風險就是對方
11/10 09:45, 24F

11/10 09:46, 2年前 , 25F
不會撤告,你就賭看看易科罰金的錢會低於對方要的賠償金
11/10 09:46, 25F

11/10 09:47, 2年前 , 26F
嗎?對方要賠償就是自己再提民事訴訟
11/10 09:47, 26F

11/10 10:17, 2年前 , 27F
也可以不要繳錢給國庫,進去關幾十天就好了
11/10 10:17, 27F

11/10 12:16, 2年前 , 28F
我今天有跟他說,保險公司賠3000,我個人賠3000。
11/10 12:16, 28F

11/10 12:16, 2年前 , 29F
A很硬,就是要19000。說剩下的16000要找我拿。
11/10 12:16, 29F

11/10 12:16, 2年前 , 30F
看起來就想柿子挑軟的吃。
11/10 12:16, 30F

11/10 12:16, 2年前 , 31F
如果會判30天以上我可能考慮和解,
11/10 12:16, 31F

11/10 12:16, 2年前 , 32F
30天以下我就跟他拼。
11/10 12:16, 32F

11/10 13:08, 2年前 , 33F
你可以多談幾次, 調解多跑幾次,跑院跑累了...通常會下降
11/10 13:08, 33F

11/10 13:08, 2年前 , 34F
當然也有可能是你退縮後調漲..
11/10 13:08, 34F

11/10 13:39, 2年前 , 35F
提醒你,刑事歸刑事,民事歸民事,起訴後對方就能附民
11/10 13:39, 35F

11/10 13:39, 2年前 , 36F
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通常上法院後對方的金額就會跟
11/10 13:39, 36F

11/10 13:40, 2年前 , 37F
時說的金額不同了
11/10 13:40, 37F

11/10 13:40, 2年前 , 38F
例如精神慰撫金這種一定會被法官砍的,可能就直接喊
11/10 13:40, 38F

11/10 13:40, 2年前 , 39F
12萬了
11/10 13:40, 39F

11/10 13:41, 2年前 , 40F
反正附民不用繳納裁判費
11/10 13:41, 40F

11/10 13:43, 2年前 , 41F
賭一口氣換到賠更多(刑事罰金+民事賠償)和前科
11/10 13:43, 41F

11/10 13:43, 2年前 , 42F
我是覺得值得你好好深思
11/10 13:43, 42F

11/10 14:04, 2年前 , 43F
判決還沒出來前,沒人會知道法官會如何科刑,你想賭是你
11/10 14:04, 43F

11/10 14:05, 2年前 , 44F
的自由,只是不太懂你說判30天以下就跟他拼...如果是判
11/10 14:05, 44F

11/10 14:05, 2年前 , 45F
20天,易科罰金通常是2 萬元,你寧願罰錢有前科也不把錢
11/10 14:05, 45F

11/10 14:06, 2年前 , 46F
拿來和解?這邏輯我真的是不懂
11/10 14:06, 46F

11/10 15:16, 2年前 , 47F
各位的意見我會詳加思考,
11/10 15:16, 47F

11/10 15:16, 2年前 , 48F
目前暫定程序前會再跟對方談一次
11/10 15:16, 48F

11/10 15:20, 2年前 , 49F
你全責又沒和解 難道指望法官判個3、5天嗎? 看開點吧
11/10 15:20, 49F

11/10 15:51, 2年前 , 50F
過失傷害的前科真的沒什麼, 申請良民證也不會列出
11/10 15:51, 50F

11/10 15:51, 2年前 , 51F
上面也是會寫 在台灣查無犯罪紀錄....考量易科罰金就好
11/10 15:51, 51F

11/10 15:54, 2年前 , 52F
除非你以後出來選總統,對手會把你的祖宗十八代查清楚~
11/10 15:54, 52F

11/10 15:59, 2年前 , 53F
我不指望3-5天,30天我都能接受
11/10 15:59, 53F

11/10 15:59, 2年前 , 54F
如果對方能理性談,我也可以1萬6跟他和解
11/10 15:59, 54F

11/10 15:59, 2年前 , 55F
但A那種討厭的語氣是我不能接受的主因
11/10 15:59, 55F

11/10 15:59, 2年前 , 56F
這是目前的想法,前科的問題我也有爬文
11/10 15:59, 56F

11/10 15:59, 2年前 , 57F
這幾天會再想想,感謝版友
11/10 15:59, 57F
※ 編輯: dream719726 (39.13.226.11 臺灣), 11/10/2021 16:01:50

11/10 16:25, 2年前 , 58F
換一千六百個十元硬幣..然後做舊交付
11/10 16:25, 58F
※ 編輯: dream719726 (39.13.226.11 臺灣), 11/10/2021 20:25:54

11/12 12:32, 2年前 , 59F
對方多拿的會在別的地方還回去 <--這你相信?
11/12 12:32, 59F

11/12 12:32, 2年前 , 60F
照你這個說法 你想想你是之前做錯過啥事需要在這受罰?
11/12 12:32, 60F
文章代碼(AID): #1XYZtZUn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