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關於工作未滿七天不支薪

看板PttLifeLaw作者 (O.O)時間2年前 (2021/10/04 23:54),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前陣子應徵工作但內容和職缺不符 做到第二天公司給我簽了一份合約 上面寫工作未滿七個工作天不支薪 但我做五天就辭職了 對方不給薪水 我去找了勞基法的資料 有人說未滿七天不給薪水抵觸勞基法22條 第二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可是後面有但書 「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想問一下 對方能引用但書不支薪嗎 如果不行的話是為什麼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0.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3362844.A.2F8.html

10/05 00:27, 2年前 , 1F
這條不是這樣用的,不支薪跟扣薪是兩回事
10/05 00:27, 1F

10/05 00:44, 2年前 , 2F
沒有這種事 你只要有打卡記錄 只做一小時也要支薪
10/05 00:44, 2F

10/05 01:47, 2年前 , 3F
當然違法了,去跟勞工局陳情吧
10/05 01:47, 3F

10/05 08:56, 2年前 , 4F
勞基法第22條但書是比如打工換宿這類以物代薪的方式
10/05 08:56, 4F

10/05 13:16, 2年前 , 5F
要從第1項看過來,就知道第2項指的是工資的給付方式。
10/05 13:1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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