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有家歸不得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雷芙俐)時間2年前 (2021/09/16 12:27), 2年前編輯推噓9(9023)
留言32則, 1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小弟朋友住在社區大樓 最近管委會重選 他家樓下住戶選上新主委 昨天新主委以朋友晚上製造噪音為由封鎖朋友進入社區的資格 (刪除社區門口和電梯的感應扣) (朋友表示他晚上都很輕聲細語,推測是水錘效應) (之前都解釋過但對方不接受) 報警後警察建議提告「強制罪」 但也表明訴訟曠日費時 判決出來之前他們也無法介入 目前朋友一家在飯店安頓 問題: 1.請問警方說的判決確定是一審完就有強制力?還是要等三審定讞?大概要多久? 2.這期間的住宿費可以求償嗎?是提刑附民嗎?是實報實銷還是每人每日多少錢? (目前一家三口住飯店2800/日) 3.這個可以提精神補償嗎?莫名其妙就有家歸不得了 4.被告是主委還是管委會?是不是就算賠錢也是全體住戶賠所以主委才會踩這麼硬? 5.有沒有其他比較快的辦法可以讓朋友早點回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06.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1766434.A.4C9.html

09/16 12:35, 2年前 , 1F
這樣的社區主委也太誇張了,不能限制居住自由吧!
09/16 12:35, 1F

09/16 13:16, 2年前 , 2F
不讓妳進門絕對是違法的
09/16 13:16, 2F

09/16 13:17, 2年前 , 3F
妳直接帶人開門回家就好了 不用住旅館
09/16 13:17, 3F

09/16 14:04, 2年前 , 4F
一群人在門口刷卡 其他人無法刷卡是其他人的事~
09/16 14:04, 4F

09/16 14:05, 2年前 , 5F
之前有遇過是被鎖的直接把其他人堵在門口...
09/16 14:05, 5F

09/16 14:07, 2年前 , 6F
有沒有人知道這情況下拆門是否可以不用賠
09/16 14:07, 6F

09/16 15:42, 2年前 , 7F
太誇張了…
09/16 15:42, 7F

09/16 16:40, 2年前 , 8F
這種事情又不是主委說了算 有決議?
09/16 16:40, 8F

09/16 16:40, 2年前 , 9F
拆門當然是要賠 先打個假處分
09/16 16:40, 9F

09/16 16:45, 2年前 , 10F
那主委也太扯= =
09/16 16:45, 10F

09/16 17:09, 2年前 , 11F
都民國幾年還有這種荒謬的事
09/16 17:09, 11F

09/16 17:26, 2年前 , 12F
要先蒐證 不然可以預期之後管理公司跟主委互踢皮球
09/16 17:26, 12F

09/16 17:30, 2年前 , 13F
記得把對方鎖卡或指派的證據留下...
09/16 17:30, 13F

09/16 17:31, 2年前 , 14F
這主委明顯法律常識不足,到時候上法院要跪下求饒的吧
09/16 17:31, 14F

09/16 22:18, 2年前 , 15F
這怎麼看都違法 蒐證 提告
09/16 22:18, 15F

09/16 22:21, 2年前 , 16F
存證信函可以先出去 或許主委會縮回去 至少讓那朋友可以
09/16 22:21, 16F

09/16 22:21, 2年前 , 17F
回家
09/16 22:21, 17F

09/16 23:47, 2年前 , 18F
新主委太扯!送他一封律師函:)
09/16 23:47, 18F
主委莫名的強硬 說有開會過但沒看到會議記錄(? 朋友和我都是輪班星人沒有和大樓鄰居有互動 要串連罷免或提訴求也無從下手 走訴訟途徑就怕遙遙無期 (尤其疫情期間似乎很多都不開庭?) ※ 編輯: refree (111.252.106.165 臺灣), 09/17/2021 05:59:34

09/17 08:30, 2年前 , 19F
之前全國三級警戒時確實有暫緩,或是改遠距;但降二級後
09/17 08:30, 19F

09/17 08:30, 2年前 , 20F
,陸續有實體開庭了。
09/17 08:30, 20F

09/17 08:30, 2年前 , 21F
若所述屬實,那主委太扯。具體建議你朋友找律師,發個律
09/17 08:30, 21F

09/17 08:30, 2年前 , 22F
師函給他。
09/17 08:30, 22F

09/17 10:00, 2年前 , 23F
先找律師諮詢談談否提告強制罪然後請律師發函致管委會
09/17 10:00, 23F

09/17 10:01, 2年前 , 24F
和該主委請他們支付旅館費等損失.這樣
09/17 10:01, 24F

09/17 11:05, 2年前 , 25F
你先找里長吧 看能不能協調
09/17 11:05, 25F

09/17 11:06, 2年前 , 26F
法律可能搞很久
09/17 11:06, 26F

09/17 11:06, 2年前 , 27F
不過沒磁扣 難道警衛也不幫你開門?
09/17 11:06, 27F

09/17 11:07, 2年前 , 28F
技術性還是會得了家吧 住旅館太麻煩了
09/17 11:07, 28F

09/17 15:33, 2年前 , 29F
假處分不用等
09/17 15:33, 29F

09/17 20:53, 2年前 , 30F
要立即有效可以玩硬一點 要有人數優勢
09/17 20:53, 30F

09/17 20:56, 2年前 , 31F
反正現場妨礙權利行使的就現行犯逮捕
09/17 20:56, 31F

09/17 20:56, 2年前 , 32F
直接押去地檢署給檢察官 看看誰比較會玩
09/17 20:56, 32F
文章代碼(AID): #1XGiUYJ9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