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主管要求刪除外寄到個人信箱之出勤紀錄
事實經過:
小弟待的公司有所謂的文件機密分。1~4級,4級最高。
而個人出缺勤時間是被列為第3級文件。
日前小弟將個人出缺勤,和個人班表的部分外寄到個人信箱。
外寄過程中標題寫班表,且按照公司系統由小主管和大主管簽核後寄出。
幾天後大主管認為不妥,要求小主管和我到停車場取出個人手機由小主管親手刪除郵件。
小主管後續寄了mail告知大主管已經確實協同我本人到停車場刪除文件,
並事後寄了我一支警告,內容為違規外寄第4級文件。
問題:
1. 要求我交出個人手機,並刪除信件內容。是否違反強制法?
證據只有小主管後續回覆的mail和警告單(公司停車場應該有錄影,但不確定能否提供)
2. 內部的警告懲處(外寄第4級文件),和事實不符。且該3級文件也是經過大小主管簽核。
這樣是否有法律可以申訴的地方?
3. 後續如果被績效考核刁難,有無可以自救的地方?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工作遇到這樣的事真的覺得勞工很多時候都處於弱勢。
思緒有點混亂,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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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因為這事最近都睡不好,也看了幾次心理醫生
當下是有被強迫的感覺,不過聽起來似乎難以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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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申訴完後,申訴人會有什麼補償嗎? 還是...就象徵性罰款一下公司
有查到相關的規定,不過對於大公司而言,感覺罰款什麼的對他們有點不痛不癢
好像要有離職的準備比較適合走這條路?
不知是否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分享,小弟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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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下的情境很難拒絕,或許真的有人可以做到。不過我當時是沒有...Q___Q
3刁難的部分,還真的有些證據。
例如小leader要求我兩天後轉大夜班,且對話紀錄還寫明是來自大主管的意思。
還有就是最近被"留校察看",小主管直接跟我說,他覺得考核就是不會過
要我準備想其他出路,大主管就是想要我走...
※ 編輯: LoveEating (111.83.228.116 臺灣), 08/10/2021 21: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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