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交屋後發現磁磚空心是否要求瑕疵擔保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曖昧不好不要曖昧)時間2年前 (2021/06/11 12:21), 2年前編輯推噓2(2012)
留言14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簽約前:對磁磚空心情況不知情,且現況說明書無記載 簽約後交屋前:請房仲帶我進去丈量,此時房仲說發現了地磚空心,但只有一片 說服我交屋後自行處理(此時因相信房仲未檢視) 交屋後:一周內我自行再次檢視屋況,發現一個臥室的7~8成地磚都是空心 其他區域也有零星,此時請房仲聯絡賣家負責(要求灌膠補強),最後經協調委員會破局 P.S. 上述地磚空心之情形指的是地磚外觀未破損未明顯隆起,但踩踏在上面有些浮動 以硬幣敲擊有空洞之響音 問題: 對方不願負責的理由有: 1.交屋前已知悉有地磚空心為何不提出 2.房屋契約寫明現況交屋 3.地磚空心而已並未隆起損壞不影響使用,不屬瑕疵 我的看法是: 1.交屋前因相信房仲未親自檢視,後來經歷一些事情有所改觀,但交屋時房仲輕描淡寫 說通常只檢視水電瓦斯排水是否正常,且當時賣家雜物未收拾乾淨,又催促說要趕快回 去辦書面手續,節奏被房仲掌控未於交屋時在檢視 2.網路上已經討論很多現況交屋的文章了,我可以主張現況說明書未寫,這個現況就不包含 地磚空心的部分,對方應負責 3.這點是最棘手的,不知道哪邊查得到有無這種前例可循,我只能主張有詢問過修繕人員 跟查詢網路資訊,表示地磚空心不處理未來澎起破裂的風險會提高,也可能會擴及其他現 在還正常的地磚,而在調解委員會上的主持委員也口說這應該算瑕疵而要求房仲做好售後 服務,只是房仲來現場看時只說這樣的地磚算受了內傷,但他認為中古屋交易中地磚空心不 屬瑕疵範疇,然後說網路跟修繕人員的說法都是為了賺客戶的錢當然說要處理 (附帶一提,房仲跟賣家本來就認識,這個案子也是專門委託這房仲的) 目前我的訴狀也寫好了,但證據就稍嫌薄弱(尤其是第三點),不知實務上通常怎麼認定 想請問有無相關經驗可分享? 另外是否有推薦的法律諮詢服務網站(像這樣文章張貼回覆得即可) 因為原本有想去地區公所尋求免費法律諮詢但因為疫情都暫緩相關服務 也想知道因為疫情關係,原本瑕疵擔保有期限的是否有辦法展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71.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23385292.A.75C.html

06/11 13:07, 2年前 , 1F
說服我交屋後自行處理...hmmmmmmmmmmmmm
06/11 13:07, 1F

06/11 13:41, 2年前 , 2F
現在買房都不用驗屋嗎?既然這麼豪氣為何事後還要來糾纏
06/11 13:41, 2F

06/11 13:41, 2年前 , 3F
信任房仲所以沒驗? 這房仲跟你有過命交情 還是他會下降頭?
06/11 13:41, 3F

06/11 13:41, 2年前 , 4F
06/11 13:41, 4F

06/11 13:41, 2年前 , 5F
這種交屋後才發現的問題,而且還是現況交屋,你有啥立場去討
06/11 13:41, 5F
關於現況交屋跟瑕疵擔保在網路上已經有很多資訊了 我也只是依照相關資訊認為民法有保障我主張的相關權利 (簽約時他沒告知的瑕疵) 若覺得我無法主張是否可提出你的說法提供我評估是否進行後續呢? → b01303099: 瑕疵擔保權利相關時效,因為法院目前還有運作,基本上 06/11 13:49

06/11 13:49, 2年前 , 6F
照樣進行,建議你先算一下交屋至今多久了
06/11 13:49, 6F
這部分目前還在時效內(六個月內),只是原本我是想要去公所的免費法律諮詢後才動作的 目前相關服務都已經暫緩了 會這樣問也是因為我在發現瑕疵時(交屋後一周內)就通知房仲通知賣家,也有進行調解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滿足發現後半年內通知對方沒有怠於處理的條件 推 core168: 垃圾房仲跟垃圾賣家的組合,馬上去告 06/11 21:03 感謝~現在還在評估跟準備中 ※ 編輯: elderbear (49.217.71.172 臺灣), 06/12/2021 09:01:42

06/12 09:14, 2年前 , 7F
我待的律所承辦過房東仲介隱匿漏水,最後房東已和解、
06/12 09:14, 7F

06/12 09:15, 2年前 , 8F
仲介除了仲介費外還被追償損害賠償 基本上求償對象不
06/12 09:15, 8F

06/12 09:15, 2年前 , 9F
一定只有房東
06/12 09:15, 9F
我其實最初有在消費者保護平台上申訴 因該平台對象只能是公司(我當初也認為房仲公司應該要積極處理) 而後才會有那場調解會(最終還是調解失敗) 而在那場調解會中的委員是表示希望房仲公司處理好售後服務,但若要進一步只能提告賣家 對我而言只要有人負責就好,所以我是想說應該是提告賣家,他們可自行協商這樣? ※ 編輯: elderbear (49.217.71.172 臺灣), 06/12/2021 17:01:54

06/12 20:46, 2年前 , 10F
仲介如果最後成交有向你抽成,就會有義務存在;然後因
06/12 20:46, 10F

06/12 20:46, 2年前 , 11F
為這個所謂空心磁磚的瑕疵,你有沒有盡檢查義務不是那
06/12 20:46, 11F

06/12 20:46, 2年前 , 12F
麼明確,如果金額不小還是會建議你找律師把關
06/12 20:46, 12F

06/12 21:07, 2年前 , 13F
友善提醒:仲介說的話能證明不少事;然後第三點考慮聲
06/12 21:07, 13F

06/12 21:07, 2年前 , 14F
請調查證據吧
06/12 21:07, 14F
文章代碼(AID): #1WmkJCTS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