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同案件重複偵查?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邊緣的傢伙)時間2年前 (2021/05/30 03:37), 2年前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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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為犯罪嫌疑人 已被調查單位(ex.市調處)通知約談也作完筆錄,若後續又有調查單位(ex.市刑大)通知約談 ,某甲可否告知此案已被約談作過筆錄而不出席? 同案件重複偵查法律上有無相關規範? (法律有規範不得重複起訴也有一事不二審) 偵查階段沒規定嗎?不然同案件每個單位約談一次不是擾民也浪費行政資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09.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22317043.A.332.html ※ 編輯: EdgeGuy (1.160.24.99 臺灣), 05/30/2021 13:15:36

05/30 15:11, 2年前 , 1F
建議最好還是配合,因為有可能第一次的筆錄沒有問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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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被上頭要求再約談一次,你如果不去的話,開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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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也是要再問一次,早去晚去還不是都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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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可能表達不夠清楚 約談的是不同偵查單位喔!(分別是市調處和市刑大) 不是同單位二次約談 ※ 編輯: EdgeGuy (1.160.24.99 臺灣), 05/30/2021 19: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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