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超時工作,強制刪除私人手機信件已刪文
事實經過:
1. 長期加班超過46小時,偶爾還有連七班表,不能報加班。
2. 將公司內部班表個人部分寄回私人信箱,以及公司系統會阻擋違反勞基法加班申請的畫面截圖寄出公司。
3. 公司主管發現我寄了相關證據回個人信箱(外寄需要他本人簽核,已簽核並外寄成功),告知我這屬於公司機密,我可以申訴,但不能外寄?所有內部網頁屬於公司LV2機密,其他有心人士可能因此駭入公司網路,並告知我已違反公司規定。
4. 主管要求我單位主管陪同我當下到停車場,登入我個人信箱,刪除我外寄mail,並查驗是否有轉發紀錄
問題:
1. 如果要申訴勞基法,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2. 不能外寄的情況,偷偷拍照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可阻卻公司內部違反機密法規?
3. 後續確認班表網頁只有顯示版權屬於公司,並無機密表示。而上班時數紀錄網頁為LV3(LV1為最高機密)
4. 要求刪除個人信箱紀錄的部份,是否有強制罪的問題?因為主管一直說違反公司機密規定等等,所以當下我口頭有答應,但內心其實並不願意,現在還是很不舒服。
心得:
總覺得不論結果如何,都該準備找下一份工作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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