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前一份工作被多報所得四倍

看板PttLifeLaw作者 (wallsamy)時間3年前 (2021/01/11 22:3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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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A在工地上班領現,也有正常保勞健保 可是老闆旗下有兩間公司,都報所得 A一年多總收入約40萬 兩件公司一間報84萬總共168萬 等到下一份工作被查扣薪資才知道欠稅那麼多 問題: A已經填寫檢舉文件,向國稅局提出檢舉 但是沒有薪資單可以證明,只有勞健保紀錄 老闆一間公司倒了,另一間在其他人名下 還沒倒的那間負責人透過其他人聯繫上A 希望撤案,並表示當初有領到80萬,願意補足那80萬的稅金 請問虛報未領之所得這樣的行為是否犯法? 若舉證勞健保是否可以佐證薪資收入?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195.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10375983.A.4C8.html

01/11 23:54, 3年前 , 1F
大概就涉嫌逃漏稅吧。
01/11 23:54, 1F

01/11 23:54, 3年前 , 2F
稅捐稽徵法41
01/11 23:54, 2F
文章代碼(AID): #1V_6ClJ8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