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是否能延長過失傷害追溯期?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 )時間3年前 (2020/08/20 14:38), 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7/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騎車,有受傷,醫師建議需植牙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此事故有三方(我方騎車、一方停車場出口違停、一方開車出停車場撞到我) 我方:強制險 違停方:電話尋問對方,對方回答:保險公司說車子沒動不會出險 開車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我方依速限騎車、靠近停車場出口時,出口旁邊有一輛違停汽車擋住雙方視線(騎車方、 開車方),開車方開車出停車場沒停下來察看,與我方相撞。 警方初判表: 開車方:出口未停車察看。 我方(騎車):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違停方:違規停車。 六、問題: 因為我方(騎車)植牙療程需要7~8個月,但刑事過失傷害需要在6個月內提出 開車方的保險公司是說要等全部單據出來才能進行理賠,而已只願意賠七成(另三成 要我去找違停方)。 而我方立場也是想等全部單據出來才好跟對方開口總共要多少(目前我方自已粗估總費用 要約21萬)。 想請問萬一7~8個月後才進行調解,而且調解失敗,那我就不能進行過失傷害的提告了 請問是否有什麼辦法解決呢?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1.233.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7905511.A.92D.html

08/20 14:47, 3年前 , 1F
這問題沒那麼複雜 直接告下去就好
08/20 14:47, 1F

08/20 14:47, 3年前 , 2F
兩個被告的保險公司要不要出險不關你的事情
08/20 14:47, 2F

08/20 14:51, 3年前 , 3F
先告阿 調解有結論可以再撤告
08/20 14:51, 3F

08/20 14:55, 3年前 , 4F
有初判表以後就可以開始調解了 調解不成或提告期限
08/20 14:55, 4F

08/20 14:56, 3年前 , 5F
將至再提起過失傷害併民事 收到錢後 簽完和解書撤告
08/20 14:56, 5F

08/20 14:56, 3年前 , 6F
違停方就像上面說的 保險不賠不代表他不能賠
08/20 14:56, 6F

08/20 14:57, 3年前 , 7F
保險不出險是他的事
08/20 14:57, 7F

08/20 15:00, 3年前 , 8F
可以去了解一下《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但我建議在
08/20 15:00, 8F

08/20 15:00, 3年前 , 9F
最慢告訴期間六個月以內要提起告訴。
08/20 15:00, 9F

08/20 15:01, 3年前 , 10F
如果真的達成民事上和解的話,再撤回刑事告訴即可。
08/20 15:01, 10F

08/20 16:17, 3年前 , 11F
先提告阿
08/20 16:17, 11F

08/20 21:56, 3年前 , 12F
可以先刑事和解 後續再民事...不過建議一起
08/20 21:56, 12F

08/21 05:23, 3年前 , 13F
先提告就是了。
08/21 05:23,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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