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管委會權責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時間3年前 (2020/07/19 21: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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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社區管委會是住戶輪流擔任委員,今年輪到我擔任委員之一,月底要交接。 去年區權會有通過一些決議,例如: 有住戶停車位出入不便、聲稱建商同意他 可以停超過車位,但去年開會通過要該住戶改善。 又或者規約要求一個汽車位頂多只能多停放一台腳踏車或機車,但還是有住戶 沒依規定;甚至有住戶在停車格外堆放東西。 問題: 區權會通過的提案,前一屆管委沒處理,甚至有些違反規約的也都裝沒看到, 頂多是貼一些無關痛癢的公告道德勸說。 交接時,前一屆有明顯"失職"的部分,該怎麼處理? 我可以找律師陪同交接嗎? 該找哪方面專長的律師或法務人員?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22.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5166517.A.89C.html

07/20 16:18, 3年前 , 1F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36條 只是沒人要當黑臉
07/20 16:1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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