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民事扶養/一事不再理之適用
事實經過:
朋友A最近收到法院通知書,其父B向法院請求給付撫養費
但因未繳裁判費,此次聲請被駁回
問題:
請問這種情況有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適用嗎?
若其父B日後再次提出請求扶養,並繳納裁判費
這樣訴訟程序就又會進行了是嗎?
麻煩版大們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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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5/30 22:24,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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