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借錢理由是假的+使用偽造身份證算詐欺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Web)時間4年前 (2020/05/10 09:16), 4年前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0073 先說我不是新聞的事主, 只是經歷了和新聞類似的情況, 很訝異新聞中的判決結果 在包養網站認識一個女生, 一開始談好以一個月四萬包養, 為期三個月, 每月月初付款 但對方只有和我約會一次, 之後就避不見面, 除了每兩到三天就以各式理由和我借錢之外 平常根本找不到人, 借錢理由大概是沒錢吃飯,生病沒錢看病, 祖父死了沒錢下葬, 手機壞了(沒法聯絡)沒錢買新的, 被法院通緝繳不出罰款, 去做酒店被逼S想離開但要賠錢... 總之借款數十次, 總金額約 28 萬, 加上包養費三個月 12 萬, 總計給她 40 萬 對方在去年三月償還了兩千元之後, 就以各式理由不願再還款, 現處於失聯狀態 問題: 1. 不確定包養是否屬於民法中所謂的合約? 給了三個月的錢只見一次面,是否屬於 未依照合約履行義務,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12 萬? 2. 但中間她曾經表示不願意繼續包養關係, 所以將包養費轉為借款 因此我應該算是對她有 40 萬的債權吧? 3. 後續借款 28 萬有簽紙本與電子借據, 依照一般借據格式都會書寫借款人的身份證字號 但她寫的身份證字號是假的(使用網路上的身份證檢核器不通過, 她自己也承認是假的) 是否可以刑法 210 條偽造文書起訴? https://reurl.cc/8G6Vk7 但看到這篇新聞中女方也是使用假的身份證居然沒事,實在不理解 4. 借款理由虛假, 若能證明借款理由虛假是否可以詐欺罪起訴? 例如她提到因為先前被有婦之夫包養, 被對方太太控告通姦, 防礙家庭等, 因未收到 法院傳票 (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同) 而遭法院通緝, 需繳罰款才能離開, 因此向我借錢 若能舉證她提供的單據非屬此一理由 https://imgur.com/a/yQ78tso 是否構成詐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03.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89073385.A.6FF.htm ※ 編輯: Webnex (223.140.203.136 臺灣), 05/10/2020 09:20:54

05/10 10:07, 4年前 , 1F
你們之間只有借貸關係。她跟你借錢後要做什麼用途是她的
05/10 10:07, 1F

05/10 10:07, 4年前 , 2F
問題。
05/10 10:07, 2F

05/10 10:11, 4年前 , 3F
她跟你寫投資協議書沒投資>詐欺
05/10 10:11, 3F

05/10 10:12, 4年前 , 4F
她跟你寫借據沒投資>借貸
05/10 10:12, 4F

05/10 10:17, 4年前 , 5F
我覺得有意思的是法官把包養視為性交易。是消費糾紛XDD
05/10 10:17, 5F

05/11 10:58, 4年前 , 6F
包養->違背善良風俗的話無效
05/11 10:58, 6F

05/11 10:59, 4年前 , 7F
2. 有借據的話就是借貸關係
05/11 10:59, 7F
文章代碼(AID): #1UjrNfR_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