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離婚才出現的債務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吉聯)時間4年前 (2020/04/15 16:39), 4年前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友人(A)最近在談離婚, 原本她跟先生(B)名下各有一房, 均無貸款, 但 B 在這時突然把他名下的房子, 拿去銀行貸款, 說是要還國外朋友(C)的債務, 並且出示一張 B 兩個月前, 向 C 借錢的借據. 聽到這邊我覺得很可疑, 請 A 跟 B 要金流, 結果 B 說這筆債務, 是一年前他委託 C 做投資, 說好 B 不用拿錢出來, 先記帳, 等投資結束再多退少補, 因此沒有往來金流, 只有投資協議, 前陣子停損了, 才簽立借據. 問題: A 說, 婚姻期間從來沒聽說, B 有做這個投資, 更別說有這筆債務, 等到要離婚才突然說有. 請問這種情況下, 友人 A 該如何保障自己呢? 雖然 C 的確是開投資公司的, 但 C 跟 B 是很好的朋友, 借據跟投資協議, 都可能是臨時捏造的. 而且欠款金額, 比AB兩人名下財產, 加起來還多, 照這樣子算法, A 不但什麼財產都沒有了, 還要負債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9.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86939961.A.144.html

04/15 17:45, 4年前 , 1F
B個人債務與A無關(參民法1023)剩下的請見民法1030-1
04/15 17:45, 1F

04/15 17:45, 4年前 , 2F
~1030-3
04/15 17:45, 2F

04/15 18:28, 4年前 , 3F
當B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就有差了。
04/15 18:28, 3F

04/15 22:28, 4年前 , 4F
會弄這個就是分財產啊...
04/15 22:28, 4F

04/15 22:28, 4年前 , 5F
你要質疑這個要有證據...一切靠舉證
04/15 22:28, 5F
抱歉, 想再確認一下, 關於這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計算方式, 假設 A 和 B 名下各有房產值 100 萬, 而 B 在離婚後, 提出其在婚姻期間, 產生了 300 萬的債務. 那麼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方式是: 1. 無視 B 的 300 萬債務, 100 + 100 = 200 / 2 = 每人 100, 各自繼續持有各自的房產, B 自己還債 2. B 的資產加上負債, 無剩餘財產, 100 + 0 = 100 / 2 = 每人 50, A 要將她名下的房子(或去借50萬現金)分給 B, B 持有自己的房子及負債. 3. A + B 的資產加上負債, 無剩餘財產, 兩間房子及負債都歸 B, A 無資產也無負債. 4. 以上皆非 請問會是以上哪種計算方式呢? 另外, 實際情況是 B 將房子拿去貸款, 並將貸出來的款項, 給了 C 作部份還款, 但這樣也只是變成了部份負債是在銀行, 並無損 B 的總負債金額, 不曉得對於分配方式是否有影響 ? 證據部份, 由於 C 跟見證人都在國外, 而且都是 B 的好友, 似乎沒有 A 能夠舉證的空間? 但如果 B 只用這種方式減少剩餘財產, A 就束手無策, 又好像太容易? 先感謝各位高手的回覆 ※ 編輯: Gillion (123.110.19.151 臺灣), 04/16/2020 00:24:19
文章代碼(AID): #1UbiWv54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