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請問這樣構成詐欺嗎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台南扛霸子)時間4年前 (2020/04/11 10:36), 4年前編輯推噓1(1010)
留言11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甲至滷味店夾滷味 滷味已製作完成 但因甲未事先詢問價錢 結帳時老闆說應給付金額 為 問題:上開情形是否符合 刑法339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 人? 假若沒有 是否有其他刑法之適用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81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07.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86572566.A.1CB.html

04/11 13:13, 4年前 , 1F
所以,到底甲有沒有拿走滷味?
04/11 13:13, 1F
沒有

04/11 13:14, 4年前 , 2F
一、甲如果沒有拿走滷味的話,根本就不符合法文中之「
04/11 13:14, 2F

04/11 13:14, 4年前 , 3F
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的構成要件,不該當刑法第
04/11 13:14, 3F

04/11 13:15, 4年前 , 4F
339條詐欺得利罪了。
04/11 13:15, 4F

04/11 13:17, 4年前 , 5F
二、甲如果沒付錢就拿走滷味的話,可能觸犯他罪,但跟
04/11 13:17, 5F

04/11 13:18, 4年前 , 6F
詐欺得利罪無涉,主要是甲一開始並無詐欺得利之犯意。
04/11 13:18, 6F
請問t大那有其他法律可以處理嗎

04/11 15:12, 4年前 , 7F
我猜退文水桶,某甲沒拿東西不太可能自己問,老板問是商業問題
04/11 15:12, 7F
什麼意思 ※ 編輯: dick3588 (223.140.207.90 臺灣), 04/11/2020 17:32:25

04/11 17:36, 4年前 , 8F
請見置底公告非生活法律文釋義2.
04/11 17:36, 8F

04/11 22:48, 4年前 , 9F
本來說買後來不買沒有詐欺的問題
04/11 22:48, 9F

04/12 00:05, 4年前 , 10F
民法,然後老闆嫌麻煩,放棄。
04/12 00:05, 10F

04/12 14:39, 4年前 , 11F
這屬於經營成本,應由店家負擔
04/12 14:39, 11F
文章代碼(AID): #1UaIqM7B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