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漏水案件求助
事實經過:
自用房產天花板漏水,因為那附近沒公共管道間,依各樓層相對位置
應該是樓上浴室防水層破漏下來
透過管委會取得屋主聯繫方式,希望屋主配合會勘討論修繕方式
屋主表示目前他也不得其門而入
房子出租中,因為租約要到了怕變成不定期租賃,想找房客簽約
但房客都避不見面,因沒住在那也不可能一直在那堵房客
因為房客目前都有匯款繳房租,所以房東也還沒有名義可以申請強制進入
問鄰居也說樓上房客常半夜才回來,有時兩三天才回來,我也很難堵她
問題:
樓上房屋可能真的蓋不好,前任屋主時漏水,也是出租所以業主耍賴
我威脅對業主提告後才修繕
現在就算我對現任業主提告,可以幫助現任業主取得進入房產的名義嗎?
這種情況下的漏水,有什麼法律上的程序可以幫助我和現任業主去修繕漏水浴室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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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65.16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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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條例第六條第一項來說
以前針對業主就是訴請損害賠償以及回復原狀
但現在要針對房客不願意配合開門,要訴請什麼東西,才能達成進入的目的
擅自進入會有侵入住宅罪的問題
要如何訴請法院授權可以在警察機關的陪同下請鎖匠破門而入?
還在想不懂要如何訴請?
(大樓主委/里長到時要邀請陪同破門而入的見證人應該都不是問題)
※ 編輯: llh117 (36.232.165.160 臺灣), 01/22/2020 17: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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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任進入--謝謝!這個詞以前只有瞄過,沒有正式進入腦海,以後會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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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共同侵權人/依抗辯追加被告 的建議
目前現況暫時告一段落,因為房客有交房租但管理費欠繳超過2個月
我請總幹事先把他停電梯卡(可以爬樓梯回家)
有和租客處理好
幸運的是不是浴室防水層破,沒有重新施工的問題
不幸的是,這次是他的走道有裂縫又有漏水所以沿裂縫下來,但是通常這沒人在做防水的
以後萬一還是有可能再來一次
也只能請房客多注意,以後發生事情再搞他了
※ 編輯: llh117 (36.232.167.163 臺灣), 02/03/2020 14: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