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存證信函寫法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星塵)時間5年前 (2020/01/17 16:09),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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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父母租房子給房客,房客已經三個月沒繳房租,剛好我回家過寒假所以找我寫存證信 函,找了崔媽媽基金會給的範本https://www.tmm.org.tw/contents/text?id=75   三階段各寫了一份,但是因為金額部分沒有明確標註要寫甚麼所以我第二階段(範本 2-2)是寫扣除押金(兩個月)後的租金(兩個月),第三階段(範本3-3)則寫了 未扣除押金,總共四個月的租金。 問題:   第三階段是否該重寫,金額改寫成已扣除押金的金額還是直接沿用就好?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25.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79248548.A.3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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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適用生活法律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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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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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營利為何不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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