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後報廢求償的問題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qaz)時間4年前 (2019/12/27 00:0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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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2/2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但是事後兩天才去製作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對方未知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路邊倒車出門,我方直行綠燈撞上車尾 六、問題: 經過交通警察初步分析 對方倒車速度過快 肇事責任比較重大 但是重點來了 事主是我父親 因為不熟悉交通事故程序 所以事後車子(近20年貨車)拖去車廠估價維修 隔天老闆說沒有價值所以建議報廢 結果我父親直接在肇事責任未清楚時 就直接報廢車輛(感到無言 車體還在 但行照已經沒了 事後對方說願意賠償7000元 若不要就進行調解 請問車子已報廢 這樣還能調解求償維修費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77376448.A.6B2.html

12/27 01:01, 4年前 , 1F
你父親有受傷,對吧?
12/27 01:01, 1F

12/27 01:03, 4年前 , 2F
有,但僅僅是皮肉傷
12/27 01:03, 2F

12/27 12:41, 4年前 , 3F
只要有受傷就可以刑逼民 但還是看對方態度吧
12/27 12:41,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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