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斑馬線上綠燈被撞 強迫症之精神賠償問題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as nothing)時間4年前 (2019/11/24 20:04), 4年前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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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1/23,上午9:30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行人受傷,坐了救護車到醫院,護理人員未檢查處理傷口。 因為其他原因,下午才到醫院骨科x光檢查。因為醫生說沒什麼,開了消炎藥,她當下竟 未要求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肇事者(汽車駕駛)未聯絡傷者。 五、事實經過: 文長,請見諒。 朋友星期五早上9:30被撞,她走在斑馬線上,已經通過1/2的距離。 那時是綠燈,她被要右轉的小客車車子撞倒(她與肇事者是對向),忘了是右腿還是右手肘 先著地。她說那時應該沒在使用手機。 肇事者下了車,打了119,她有潔癖跟強迫症,所以不想上救護車。所以,她跟肇事者說 ,不要救護車,叫警察。後來救護車沒有取消,有通報警察。警察到了後,她就上了救護 車。 救護車上,被問到一些疾病史,她說了強迫症,對方沒聽懂,她就沒再說了。 到了醫院急診室,沒有人檢查傷口,急診醫師做了簡單的頭部、脖子及肢體動作檢查,並 要她去照x光。 但是她怕要換醫院的衣服(潔癖之故),而且她母親因為是植物人,10:00要回診神經外科( 與她急診同一醫院),她必須要跟診,討論頭顱重建手術的事。 基於潔癖與跟診,她跟急診醫師說,她要去跂袌摰v那邊跟診一事,要晚一點才能x光檢查 。急診醫師說,那正好,妳去神經外科醫師那邊,或骨科檢查,這邊退掛。她離開急診病 床,要去跟診時,警察正好來急診做筆錄,快結束時,警察說,這個案子好像沒什麼問題 ,後來肇事者也到了,警察要他迴避。筆錄做完,她就去跟診。 因為要等資料、簽母親的開刀,文件,加上想回家拿替換衣服才去照X光,她並未立刻去 處理自己就診的事。等到下午3點多,她才進了同一間醫院的骨科門診,醫生認為已經過 了5、6小時,還能這樣活動,應該沒事,所以髖關節下面的疼痛,說不需要照x光,只排 了右側手臂。醫生看了x光片之後,對右上臂無法舉起及肩關節的疼痛沒有評論,只說x光 片看起來,沒什麼問題,開了一週的消炎藥,會痛再回診。 回家後發現右腿瘀青有數個1~3mm的擦傷,左腿膝關節有瘀青,但這些在急診及骨科門診 ,都沒有檢查、處理,所以手上也沒有診斷書、驗傷報告來證明受傷。筆錄也沒有載明, 因為事後查資料才得知驗傷報告這些細節。 六、問題: 請問這種案例,(假設對方有強制險),她因為原來的強迫症與潔癖,造成生活上的不便, 及精神壓力,要如何提出賠償?(回家洗澡8個小時,含中間停水2小時,還一邊剪頭髮,因 為被急診醫師摸了頭髮多處) 診斷證明該如何跟醫生溝通? 或是只能自認倒楣? 提告似乎不符合效益,只會更虐待她的強迫症及潔癖。 (2016年有就診精神科,有就醫的收據,但是沒有開過診斷證明。) 註:肇事者好像還未曾與她聯繫。 絕非碰瓷黨,她根本就不希望任何人碰到她。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5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74597082.A.392.html ※ 編輯: oi98 (180.217.255.0 臺灣), 11/24/2019 20:11:52 ※ 編輯: oi98 (180.217.255.0 臺灣), 11/24/2019 20:20:58

11/24 20:49, 4年前 , 1F
請查「蛋殼頭蓋骨理論」。總之就按民法184請求受傷所支
11/24 20:49, 1F

11/24 20:49, 4年前 , 2F
付費用、民法195請求慰撫金。至於金額高低,沒人可以說
11/24 20:49, 2F

11/24 20:49, 4年前 , 3F
一定如何
11/24 20:49, 3F

11/24 21:19, 4年前 , 4F
去申請中文病例就不需要跟醫師溝通了
11/24 21:19, 4F

11/24 22:58, 4年前 , 5F
這樣他會更嚴重 沒處理好壓力的話
11/24 22:5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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