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請問是否造成公然侮辱(臉書)?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fu6m04)時間4年前 (2019/09/10 19:23), 4年前編輯推噓1(1012)
留言13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今天早上收到某人對我在某咖啡店評論的回覆: https://i.imgur.com/KfaX5PZ.jpg
我與這位完全不認識 問題: 請問是否造成公然侮辱? 若報案發現從臉書找不到本人,是不是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02.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68114618.A.D94.html ※ 編輯: fu6m04 (42.77.202.56 臺灣), 09/10/2019 19:25:22

09/10 19:31, 4年前 , 1F
1,我不覺得是,若你覺得是,可以提告讓法檢認定。
09/10 19:31, 1F

09/10 19:32, 4年前 , 2F
2,對,不高興可以不要用臉書,並不是無法避免。
09/10 19:32, 2F

09/10 19:34, 4年前 , 3F
3,你可以評論商家,他人(或商家親友)一樣可以評論。
09/10 19:34, 3F

09/10 19:35, 4年前 , 4F
如果你已經只給一顆星評價,除了提告就是封鎖他。
09/10 19:35, 4F

09/10 19:36, 4年前 , 5F
如果你還沒給評價或不只一顆星,可以改評讓商家跳出來。
09/10 19:36, 5F

09/10 19:37, 4年前 , 6F
4,台灣很病態,幾人套餐有時係指份量但不是份數。
09/10 19:37, 6F

09/10 19:38, 4年前 , 7F
不管幾個人的合菜,不可能一人一隻雞腿啊!
09/10 19:38, 7F

09/10 19:39, 4年前 , 8F
事前或當下可以先向商家協商折衷方案:
09/10 19:39, 8F

09/10 19:40, 4年前 , 9F
要嘛拗商家送一份,要嘛付費折扣買一份(如果你在意
09/10 19:40, 9F

09/10 20:09, 4年前 , 10F
我完全不想拗商家什麼,只是透過評價來表達我的疑惑。沒想
09/10 20:09, 10F

09/10 20:09, 4年前 , 11F
到在4年後有人冒出來說我「不要臉」「裝高貴」這種莫須有
09/10 20:09, 11F

09/10 20:09, 4年前 , 12F
的回應。
09/10 20:09, 12F

09/11 14:35, 4年前 , 13F
報案妨害名譽可以試看看;找不到人是警察的事。
09/11 14:35, 13F
文章代碼(AID): #1TTuUwsK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