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新北市設計補習班退費問題(上課時數未逾1/3)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不繫之舟)時間4年前 (2019/08/31 00:45), 4年前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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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個人於8/6即向補習班提出退費申請, 但負責人員遲遲不受理, 直到昨天8/30才第一次跟我約談合約問題; 結果一見面就說, 我上課時數已經超過1/3(總時數150H), 無法辦理退費。 但是我仔細算過了, 我的補習時間是每周日10:00-17:00(午休一小時,不算時數), 從6/16(日)開始計算, 到8/6之前那周的8/4(日), 我已經上了8周的課, 總計48小時, 也根本沒有超過總時數的1/3, 至少要退給我50%的費用才對。 依照新北市短期補習班退費標準: 二、學生於實際開課日起,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 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之二分之一。 結果因為承辦人的技術性拖延, 搞到現在才幫我處理退費, 談論過程中也不斷跳針說上課時數超過1/3無法退費, 只能幫我換課。 因此, 想請教有經驗的前輩們: 我目前可以用當初提出退費的時間點, (有LINE傳送要求退費訊息的時間截圖) 去找消保官申訴補習班惡意拖延處理退費的時間, 以至於到現在我無法辦理退50%的費用。 請問上述的主張是否能成立呢? 問題:我是否可以依照一開始提出退費的時間點,主張上課時數未超過1/3,而仍可以退 50%的費用? 先感謝各位前輩幫忙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3.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67183556.A.5DE.html ※ 編輯: IN941 (111.71.213.125 臺灣), 08/31/2019 00:51:11 ※ 編輯: IN941 (111.71.213.125 臺灣), 08/31/2019 00:52:37 ※ 編輯: IN941 (111.71.213.125 臺灣), 08/31/2019 01:00:00 ※ 編輯: IN941 (111.71.213.125 臺灣), 08/31/2019 01:00:23 ※ 編輯: IN941 (111.71.213.125 臺灣), 08/31/2019 01:02:16

08/31 01:53, 4年前 , 1F
教育局
08/31 01:53, 1F

08/31 23:27, 4年前 , 2F
消保申請調解。不用爭辯拖延等情事。直接拿出你要求退費
08/31 23:27, 2F

08/31 23:27, 4年前 , 3F
的時間點證明。再請對方證明有超過1/3。
08/31 23:27, 3F
Hermess大您說請對方證明有超過上課時數的1/3,是到調解現場處理的意思嗎? ※ 編輯: IN941 (111.71.213.125 臺灣), 09/01/2019 00:26:15 ※ 編輯: IN941 (111.71.213.125 臺灣), 09/01/2019 00:28:22

09/02 21:29, 4年前 , 4F
你先申請調解。不過我提醒一下消保的權力不大。
09/02 21:29, 4F

09/02 21:30, 4年前 , 5F
你們現在都同意解約。並同意退款。意見相左的是剩餘時數
09/02 21:30, 5F

09/02 21:30, 4年前 , 6F
。所以請提供證明。
09/02 21:30, 6F
文章代碼(AID): #1TQLB4NU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