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無人受傷 被告肇事逃逸的可能性已刪文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06/0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無人受傷,無人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我先行離去,對方留現場報警做筆錄,我事後接獲員警通知,6/6 前往交通隊補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第三責任險,筆錄補完後通知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6/2 下午一點,車子不小心開入傳統市場,由於市場道路狹小一直有人車,故車行速度很慢(不到5公里吧)
後來要左轉駛離市場時,左後車門卡到轉角服飾攤位的貨架,此時停下搖下車窗查看,攤販指揮要我倒車,最後還是卡住,左轉過去時便弄倒貨架。
車窗一直是降下的狀態,攤販有罵我怎麼這樣開車等等,我在車上道歉,由於還載著兩幼兒,當下也沒有意識到這是交通事故需要報警處理(因為無人受傷),便於道歉後駛離。
隔天傍晚接到員警電話後,於員警指示時間前往交通隊補筆錄。當下也問員警對方是否有告我什麼名目?對方有哪些損傷?
員警說沒有,說只是普通的交通案件,她接獲報案前往現場,也沒人受傷,只看到攤商的貨架倒塌在地,下面的東西是否有壓壞也看不出來。(員警有拍照紀錄,但我沒看到相片)
之後我就聯繫保險公司處理。
期間對方有聯繫我,於電話中我也道歉,並詢問是否有物品損傷,已也請保險公司處理。對方表示很難說明有什麼財損,以及抱怨他當天後來無法做生意。
保險公司第一次聯繫後結果索賠1萬元:
1.要求當日攤位租金(永和區市場)3000元
2.當日兩位員工薪資共7000元
由於對方提不出實際財損證明,我和保險公司都覺得這價格太高。(我查過單日租金大概600-950元)
保險公司第二次談,對方降價至6600元
我請保險公司再談看看。目前進度到此。
六、問題:
1. 請問如果金額談不攏無法和解,對方告我肇事逃逸,我可能需要面對的刑責為何?
2.如果真的上法院,由於對方攤位應該有佔用道路,這對判刑是否有影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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