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土地持分買賣的問題已刪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5/10 17:09),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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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家父早期繼承了一筆農村建地,此建地是多人共同持分久未分割,近期有個人收購了一些 小坪數大概再100坪就能持有三分之二。 近來一直打電話來詢問有無賣的意願,價格方面家父認為太低。 家父怕被用土地法34-1強制購買,在價格上有疑慮。 問題: 查詢實價登錄,有賣掉的價格約2.2~2.8萬/坪 對方開價2.2萬/坪來購買,如果有其他人先賣讓收購的人滿足三分之二,那後續被 以土地法34-1強制處分,假設再賣給其他建商那家父收到的補償價金是如何計算? 假設收購人賤賣給其他建商,那家父如何自救還是在價格上有公告現值可以保障? 其他共同持有人是有提出是否可以用分割的方式來保護自己? 該土地上還有一些老舊平房,也是其他共同持有人不想賣的原因 也有其他是認為價格太低。 因為對這方面不熟悉,網路上資料也都沒提到價格的問題,先感謝各位大哥的回答。 p.s.家父持有的比例是可以讓該收購人滿足三分之二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86.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7479370.A.16D.html

05/10 18:24, 5年前 , 1F
人家賤賣你就用同樣價格優先承買
05/10 18:24, 1F

05/10 19:15, 5年前 , 2F
現在有房地合一稅,用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以多數決賤
05/10 19:15, 2F

05/10 19:15, 5年前 , 3F
賣整筆共有土地,在稅法方面也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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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18, 5年前 , 4F
以上是假設自導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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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分割是消滅共有關係方式之一,協議分割不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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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20, 5年前 , 7F
以裁判分割,問題是誰來當那隻幫貓掛鈴鐺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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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29, 5年前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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