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已提告已刪文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7年5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 有驗傷 (多處擦傷挫傷 併發蜂窩性組織炎)
對方 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事後我有做筆錄
對方沒做 所以初判表無法分析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 僅有強制險
我方 有強制險 車體險 第三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對方自小貨車雙黃線起駛迴轉
我機車直行看到時剎車不及撞上
對方 無傷 無車損
我方 多處擦傷挫傷 併發蜂窩性組織炎
醫療+後面復健共進出醫療院所49次
發生事故後對方不聞不問
我主動打過一電話,對方毫無悔意並無中生有汙衊我違規騎車(??)
要我開價,看對方態度這樣加上修車期間待料1個多月無車可用的不便
於是我開4萬不含醫療強制險及修車費
聽完他說他再考慮看看,我也就靜靜讓他考慮了三個月,不出所料一樣是沒消沒息
我猜想他應是想能拖則拖,後來我就提告了
----------------提告後-------------------
地檢署申請的事故鑑定結果為
對方(起駛雙黃線路段違規迴轉未注意來往車輛)-主因
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
第一次偵查庭時
檢察官先問雙方是否有意和解,雙方都說好
接著讓對方確認我的驗傷報告是否有異議
問對方是否知道不能迴轉等等之類的
對方開始拿出一些資料認為是我蓄意撞車
檢察官問蓄意的理由為何
對方則說因我車有保險,並且還可再向他要求和解金
所以是想為此賺錢
...........傻眼中............
此時我已想反悔不和解
最後檢察官還有再問我現在是否還想和解?我搖頭
檢察官問我想怎麼處理?依法處理嗎?我點頭
傻眼到說不出話只好點頭搖頭 QQ
最後簽名的時候對方還要繼續講
檢察官就說好了!我沒空,後面還有很多庭要開
才願意離開偵查室
原本想說刑事部份結束,對方被起訴判刑易科罰金就算了
但這個偵查庭讓我有點傻眼,想繼續以刑事附帶民事
六、問題:
想請問
1.對方是否有可能過失傷害不被起訴?
2.這次偵查庭結束後,已拒絕和解,刑事方面我是否還會有出庭的需要?
3.刑附民的提出時機是哪時? 後面若有需要是否可由非律師的人代理出庭?
4.因強制險及車體險已理賠,若後面需刑附民時,這些已理賠的需寫在裡面再扣除嗎? 還是
只要寫目前需請求的部分??
5.若繼續附帶民事我除了時間及精神的損耗,是否會有其他實質上的損失?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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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準備出發工作的路上沒錯,車上亦載有大型機具,不知道這樣算嗎?但目前已由過失傷害罪偵查中還能更改為業務過失傷害嗎?
※ 編輯: HBD777 (111.254.34.114), 03/08/2019 01: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