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越界違建與侵權行為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寧寧是我的寶貝)時間5年前 (2018/10/23 05:33), 5年前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小弟搬入目前居住地約一年多 但房屋所有人是父親 且是25年前就購入 是一棟電梯華廈 近期得知我們這棟樓違建嚴重 且違建部分有占用隔壁牆壁 並有蓋冷卻水塔 每日吵他不得安寧 隔壁鄰居想因此告我們 問題: 1.侵權行為的消滅時效 是知悉2年或行為發生逾10年 此違建早已超出這時間的話 是否算時效已消滅? 2.隔壁說此違建有蓋冷卻水塔 每日吵他不得安寧 那是否構成連續性侵權行為要件? 3.該鄰居主張此違建是蓋在本棟建築的 公共區域所以是所有區分所有權人 共同持份 因此要告全部所有權人 但該違建乃一樓住戶自行搭建 若真侵權行為成立 我們其他區分所有權人 是否也能告一樓將損害賠償 轉嫁到他身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有 緣 千 里 而 相 逢 幸 福 姻 緣 一 信 牽 得 妻 如 此 復 何 求 不 羨 鴛 鴦 不 羨 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29.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40244017.A.8B5.html

10/23 19:42, 5年前 , 1F
不動產沒有消滅時效
10/23 19:42, 1F
可否請教出自哪的規定 小弟並未找到相關規定 ※ 編輯: ShiuanRefuel (61.228.129.153), 10/23/2018 21:34:07

10/24 04:40, 5年前 , 2F
應該是大法官釋字164號
10/24 04:40, 2F

10/24 07:59, 5年前 , 3F
他不要告侵權行為改告所有物回復就能用釋107跟164了
10/24 07:59, 3F

10/24 07:59, 5年前 , 4F
冷卻水塔噪音或震動可以告侵權行為啊 而且可能被解
10/24 07:59, 4F

10/24 08:00, 5年前 , 5F
釋成連續性侵權沒錯
10/24 08:00, 5F

10/24 08:00, 5年前 , 6F
第三點就要看實際舉證狀況 違建誰在用之類
10/24 08:00, 6F

10/24 08:01, 5年前 , 7F
對方一定是告所有人 內部你們要怎麼處理不關他事
10/24 08:01, 7F

10/24 11:04, 5年前 , 8F
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
10/24 11:04, 8F

10/24 11:07, 5年前 , 9F
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請求權基
10/24 11:07, 9F

10/24 11:07, 5年前 , 10F
礎:民法第767條第後1項中段及前段),依司法院釋字
10/24 11:07, 10F

10/24 11:07, 5年前 , 11F
第107、164號解釋,無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10/24 11:07, 11F

10/24 11:08, 5年前 , 12F
礎: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及前段(更正)
10/24 11:08, 12F
文章代碼(AID): #1Rpa8nYr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