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直行車撞直行車車禍請益消失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5年前 (2018/10/18 23:18), 編輯推噓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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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8/09/0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機車駕駛,未受傷。 我,機車駕駛,掌骨閉鎖性骨折,有驗傷及診斷證明。 友人,乘客,左膝蓋挫擦傷,有驗傷及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沒被破壞, 警員當時有其他案件要處理, 因此我和友人與警員約當天下午做筆錄, 對方有沒有做筆錄無法確認, 三人都沒有行車記錄器,附近有監視器錄下事發經過。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只有強制險,透過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詢得知對方沒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當天載著友人要去吃飯,在事發地點的前一個路口, 對方突然一邊說話一邊騎車逼近, 我們被迫停車,並詢問對方有什麼事,是否有什麼誤會? 但對方並未理會,自顧自的說話後就騎車直行離去, 因為對方說話內容毫無邏輯,加上馬路噪音大也聽不太清楚, 沒有多想就直行繼續前往目的地, 接著在事發地點,對方突然停車,我們反應不及, 車頭撞上對方車尾,雙方車停倒在路中間, 未挪動車輛自行爬起後,各自拍照存證並報警。 從等待警員前來一直到處理結束, 對方不斷指責我們,並且說著毫無邏輯的言語, 我們沒有理會,僅說了一切等警方到場, 甚至是走遠與對方保持一段距離,對方仍不停止, 當時有些害怕所以有片段錄影,剛好錄到言論的部分, 內容如下: 「我是著作權人,我有公開權,別人要毀損xxxx,最重是死刑。」 (xxxx的部分因現場噪音無法明確聽出) 「毀損我的物品,對我而言最重是死刑,知不知道,聽不聽得懂,毀損我的物品,最重 是死刑,聽懂沒有。」 「刑法107條,不要來挑戰我,聽不聽得懂。」 拿到登記聯後,對方自行離去, 我們和承辦警員約定筆錄時間後,就自行前往驗傷, 接著於約定時間製作筆錄並申請調解; 事發地點有監視器拍下經過, 警員有協助調閱,並在筆錄時調出讓我們確認。 調解當天對方沒有出現, 調解委員多次以電話聯繫對方都沒有接聽, 於是就到附近交通大隊申請初判表,結果如下: 對方 「非遇突發狀況,行駛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肇事致人受傷。」 我  「行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肇事致人受傷。」 友人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六、問題: 1. 初判表結果是雙方都有肇責,我要負責的比例約是多少? 2. 依對方的態度,醫療費用只能等完全康復後,再申請特別補償基金,   不論我有沒有肇責,是否都能依收據金額獲得全額補償? 3. 我的車嚴重受損,扣除不影響行車安全的零件,必要的維修費用11,250,  我只想拿回這筆,不奢望精神賠償,但對方不出面也沒辦法,  調解委員告知,若提出過失傷害,大多會轉介調解,   有沒有機會透過這途徑逼對方出來,拿回修車費?   4. 因為完全沒有碰過,若真要上法院,是不是要再花錢請律師? 5. 有其他法條和舉發方式,能讓他得到法律上的懲罰呢?   (例如:未投保車輛肇事可以處六千~三萬罰鍰 這類的)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25.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39875893.A.FE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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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車道後撞前 後車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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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遇突發狀況" 這個通常是用在對方突然開到你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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剎車或者是多次剎車甚或是停車下來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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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剎一下你就撞上去...對方要是說疑似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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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影或什麼的 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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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撞上前車幾乎都是後車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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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七成乃至於全責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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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知道對方未受傷未驗傷?機車倒地騎士摔倒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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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受傷的。兩個互告過失傷害。然後你肇事責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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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的機率比較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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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醫療費用修車費用無法工作補貼跟精神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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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總額。經訴訟法院認定合理之後。會再乘肇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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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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