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後薪資理賠及看護費用該如何爭取消失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4/18 22:00), 6年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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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7/2/1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被撞後骨折住院2周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警察鑑定結果認為因對方 違規,所以肇事責任都在對方身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 我是公務員,我車禍後骨折住院及在家休養一個月, 這段期間都是請自己的事病假, 4月初醫生診斷說宜休養3至6個月需看護照顧,承辦員警建議7月中之前把和解談完 以決定是否要提告,但我治療上有些地方需等到8 9月才能開始治療,加上長官 有提到現在單位人力吃緊,因此我雖尚未完全康復,但4月初我先硬撐回去上班( 僅回診時請假),想說等8 月再請假進行治療,昨天跟對方第三責任險的投保公司承辦人和對方一起談和解, 保險公司的人說因為我只請假到4月初,因此之後的薪水一定不陪,2月中到4月初雖有 請假,但因為我是公務員請假有薪水,因此這段期間也不陪薪資損失,我2月中車禍後 家人辭職照顧我,我4月初雖然回去上班,但因為還常要在身體未康復的情況下回診, 加上我本身已是肢體障礙者(車禍前就如此),家人因此這段期間也需陪我回診因此無法 求職找工作,保險公司承辦人也說因為我4月初 已回去上班(僅回診時請假),因此4月初以後家人的薪資損失也不賠,而因為我4月初 已回去上班因此精神損失也不會賠太高 我現在很怕萬一之後在康復之前稱不下去,還有為了以後療程需要也不敢持續請假 另外我車禍後至5月初都只能喝營養品無法進食固體食物,到10月初之前也無法進食 固體食物,我2個月之內為此瘦了9公斤而且體重還在下降,我車禍前的衣服、褲子全部 不能穿,我因此求償我殷墟購置新衣的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接受 ,請問我該如何在休養期間自己的薪資損失及家人因無法求職而產生的薪資損失、 需購置新衣所產生的損失這3個地方上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還有實務上這3塊損失如果告到法院上勝訴機率高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76.1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24060034.A.C30.html ※ 編輯: cloudy0101 (123.241.176.111), 04/18/2018 22:25:23 ※ 編輯: cloudy0101 (123.241.176.111), 04/18/2018 22:29:07

04/21 06:01, , 1F
你應該找個保險人員幫忙吧
04/21 06:01, 1F

04/21 06:05, , 2F
感覺蠻嚴重的,精神賠償和有沒回去上班應該沒很相關
04/21 06:05, 2F
文章代碼(AID): #1Qrq-2mm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