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關於契約條文

看板PttLifeLaw作者 ( )時間6年前 (2018/02/05 17:19), 編輯推噓0(0011)
留言11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最近看我的租屋合約(書店版本)有兩條想跟大家請益: 註:甲方為房東 乙方為房客 第十二條: 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損害賠償,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 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1.如果是房客被房東告 不管宣判違約有無成立 訴訟費用還是由房客負擔? 2.那如果是房客告房東 訴訟費用也是由房客負擔嗎? 第十六條: 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 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1.這條約可以追朔往年過期的租約嗎?例如我明年去檢舉房東逃漏稅,但今年租約已過期, 房東被罰款和需補繳的稅金可以要求我付? 2.若是可以溯及以往,如果房東被國稅局查到過去幾年數百名房客的租金所得都漏報, 導致他的房屋稅及綜所稅暴增,房東可以要求過去有簽訂此合約房客負擔此稅負嗎? (但這些房客中只有一位是檢舉人) 麻煩大家幫忙解讀合約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07.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17822371.A.269.html

02/05 17:38, 6年前 , 1F
訴訟費由敗訴的負擔 或者看比例負擔
02/05 17:38, 1F

02/05 17:44, 6年前 , 2F
16條的1,2皆為是
02/05 17:44, 2F

02/05 17:51, 6年前 , 3F
16條要看合約起始時間,2017/1/1開始不得記載這條
02/05 17:51, 3F

02/05 17:56, 6年前 , 4F
我的合約是2017/01/01後簽的 不過上面還是有16條
02/05 17:56, 4F

02/05 17:56, 6年前 , 5F
那這條文還有無法律效用?
02/05 17:56, 5F

02/05 17:57, 6年前 , 6F
房東可以追討 房客可以不給
02/05 17:57, 6F
tranf:轉錄至看板 rent-exp 02/05 17:59

02/05 18:00, 6年前 , 7F
可以不給?那會有法律責任嗎?
02/05 18:00, 7F

02/05 18:19, 6年前 , 8F
版主抱歉 現在才看到板規說條文要發在LAW版
02/05 18:19, 8F

02/05 18:21, 6年前 , 9F
但是本文已有熱心板友回答部分問題 文章如果不合規
02/05 18:21, 9F

02/05 18:22, 6年前 , 10F
再麻煩請版主刪除
02/05 18:22, 10F

02/11 00:49, 6年前 , 11F
1.條文是指法律條文 2.真違規知道還等我幫刪會用退
02/11 00:49, 11F
文章代碼(AID): #1QU26Z9f (PttLifeLaw)